【導讀】可指代人、事、物等,通常充當句中的賓語。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寡人之於國也》。(《莊子。秋水》之:指代"野語"的內容,可譯為"這樣的話",充。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公賜之食,食舍肉。此時原有的代詞詞匯意義消隱,只起提賓的語法作用。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我之謂也。(《鄭伯克段于鄢》其是之謂乎:大。概說的就是這吧。(《李將軍列傳》其李將軍之謂乎:也許說的就是李將軍這類人吧。(《答李翊書》陳言之務去:務去陳言。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可以食肉矣。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李伶之為嚴相國至矣。魏晉以后,"其"的適用范圍。需要根據(jù)上下文確定。起輔助作用的代詞。與一般代詞不同的是,"者"不能獨立充當句子成分,必須附著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