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是感情的絆腳石?鄧某與華某戀愛3年了,在常興花園小區(qū)看好了房子,準備購房結婚,壞處考慮,因此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于是兩人共花了14萬元買下。項沒有華某的名字,僅有“鄧某”二字,華某認為既然快成一家人了,諒他,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并要求鄧某返還其支付的購房款6萬元。2,沒有證據(jù)證明婚前購房是華某與鄧某共同出資。的協(xié)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證為共同財產,可以寫明各自占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占50%,③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xié)議書?!羯鲜龌榍柏敭a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國傳統(tǒng)倫理道德思想觀念的影響僅處于萌芽狀態(tài),發(fā)展緩慢?;榍柏敭a公證對于大多數(shù)中國人來說是相當敏感的話題。提供專業(yè)的公證服務,讓你婚后財產安全得到更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