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做好拆遷補償工作,依據國務院、省、市城市房屋拆遷法規(guī)和政策的有。文化路以東、新華道以南、增盛路以西、國防道以北范圍內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限的臨時建筑,按照重置價格和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房產權登記建筑面積×。以內部分,由被拆遷人按建筑安裝成本價購買,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3000元;成搬遷騰空房屋的,按每套住宅給予被拆遷人10000元的獎勵;逾期不予獎勵。按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金額。每平方米每月25元計算,一次性發(fā)放6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②回遷安置用房達到交付使用及入住條件,因被拆遷人原因不辦理入住手續(xù)的,相關設施,擅自拆除的,由被拆遷人承擔一切安全責任、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