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議決議、監(jiān)事提案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經(jīng)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要由股東會表決。(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應當召開臨時會議。如有特殊原因,經(jīng)全體股東同意,可自行約定臨。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會,由三人組成,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chǎn)生,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