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基隆市建筑管理自治條例-資料下載頁

2025-04-08 22:30本頁面
  

【正文】 構造部份,於施工計畫核定之各階段配筋完畢、澆置混凝土前,得併同其他勘驗一併申報之。四、建築工程進行至必需勘驗部分時,應先由承造人及其專任工程人員確實依照核準圖說施工,並由承造人及其專任工程員人會同監(jiān)造人勘查無訛後簽章按時向本府工務局申報勘驗,未申報而先行施工者,由承造人負其責任。五、承造人向工務局申報勘驗時,應備書件如左:(一)建築工程勘驗報告書一份。(二)執(zhí)照正本。(三)承造人及營造業(yè)專任工程人員施工勘驗報告表。(四)監(jiān)造人現地勘驗檢查報告表。(五)工地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報告書。(六)鋼筋無輻射污染証明書及監(jiān)、承造人保証書。(七)預拌混凝土品質保証書。(八)預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報告單。(九)預拌廠工廠登記証及檢測員証明影本(基礎報驗時檢附即可,除非另行更換預拌廠)六、前述勘驗除放樣勘驗及基礎版(有地下室者,地下室頂版)及屋頂版(屋架)部份,本府於受理(每日至下午二點止),當日即派員勘驗(請承造人屆時領勘),其餘各必需申報勘驗部份之施工,本府得隨時派員抽驗之。七、第六點必需勘驗部份,本府派員查驗時,依營造業(yè)管理規(guī)則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赴現場說明,並於相關文件上簽名,未依規(guī)定者,本府不予查驗。八、承造人如有未按建築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申報勘驗即先行動工之情事,除依建築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懲處外,另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應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於勘驗時請違規(guī)承造人對未依規(guī)申報勘驗部份之樓層,提出專業(yè)公會出具之安全鑑定報告書及結構強度証明文件等。(如結構體鑽心試驗報告)九、本作業(yè)要點自發(fā)布日施行。 基隆市政府接受委託建物查估作業(yè)要點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九0)基府工管字第一0八0一三號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統一接受委託建物查估作業(yè)及辦理程序,特訂定本要點。二、查估作業(yè)費用:(一)受託單位於接獲委託會同勘查現場時,先行勘估實際查估戶數,並將所需作業(yè)費用,簽請委託單位撥付或推算支付。(二)接受委託建物查估其費用,以新臺幣貳萬元為基本費用,每增加一戶或一樓層增加壹萬元(費用內容含文具、紙張、拆除建物平面繪製、建物照片及委託單位人員出差、繕雜費以及作業(yè)費)。三、查估作業(yè)手續(xù):(一)受託單為於接獲查估單位通知後,應先行會同本府工程主辦單位勘查拆除範圍,並由本府工務局都市計劃課劃定拆除線。(二)由受託單位承辦人依實際情況,簽辦委託專業(yè)單位進行查估。(三)受託單位先行就拆除建築物範圍,進行丈量及基本資料建立及拍照存證(含所有權人姓名、地址、戶籍資料、建物全部尺寸、構造等),且將通知函轉拆除戶。(附件一)(四)初估資料完成後,由受託單位承辦人會同委辦單位現場複核,複查無誤後,再交委辦單位人員進行補償清冊繕寫(一式六份,五份送工程單位、一份存檔)。(五)受託單位造妥清冊後,送交本府工程主辦單位辦理後續(xù)作業(yè)。(六)清冊送交主辦單位後,應將原查估資料(含建物圖說、照片、清冊)送本府工務局建管課檔案室歸檔。四、本要點自發(fā)布日施行。 基隆市建築物變更使用執(zhí)照其違建部分處理原則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九一基府工管字第00九三四三號一、為處理基隆市建築物變更使用執(zhí)照違建部分,特訂定本處理原則。二、為要求申請案之建築物達到公共安全、避難逃生基本需求,如該申請案涉及下列各項之違建部分,應由申請人於變更使用執(zhí)照申請案第二階段(竣工查驗)核準變更前,自行或協調拆除完竣(應檢附拆除後相片附卷為憑);無法拆除者則暫緩核準。(一)地面層出入口有阻礙(封閉)依建築技術規(guī)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以下簡稱「同編」),第九十條規(guī)定出入口寬度之違建者(不包括遮雨棚架……等無礙逃生之設施)。(二)屋頂平臺有違反同編第九十九條之違建(如有違反,應拆除部分違建使其符合「同編」第九十九條之規(guī)定),如以走道連接避難平臺者,走道有效寬度須大於樓梯寬度;以無開口之防火牆及防火樓版區(qū)劃分隔為他棟建築者,屋頂平臺得僅就該棟檢討(申請範圍位於地面層、地下層、或三樓以下與地面層同一戶可經由該戶室內梯自地面層直接避難逃生者免檢討此項)。(三)直通樓梯範圍內有阻礙同編法定樓梯寬度之違建者(可不經由直通樓梯而直接避難逃生者免檢討此項)。(四)申請範圍內有違反「同編」第一百零八條緊急進口設置規(guī)定者。(五)當層使用範圍如有增建之違建者,應將當層違建外牆拆除。(六)申請範圍位於設騎樓之樓層,使用範圍內之騎樓違建者。(七)申請使用範圍內有夾層違建者。三、前述以外之違建,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guī)定錄案續(xù)處,免要求併案拆除。惟申請使用範圍內之陽臺、天井有拆除外牆或陽臺欄桿者,應由申請人於變更使用執(zhí)照申請案第二階段(竣工查驗)核準變更前,依原核準範圍恢復。 基隆市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八九)基府工管第0四九九二八號一、本要點依建築技術規(guī)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二規(guī)定訂定之。二、本要點所稱增設停車空間,係指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書、建築技術規(guī)則及其他有關法令規(guī)定所應附設停車空間樓地板面積外另行增設之停車空間。三、依本要點鼓勵增設停車空間之建築物,其樓地板面積合計之最大值(229。FA)依下列公式計算:229。FA=FA+△FAu+△FAdFA:建築基地基準樓地板面積,於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qū)依建築技術規(guī)則,於實施容積管制規(guī)定核算地面層以上各層樓地板面積之和(不含屋頂突出物及法定騎樓)?!鱂Au:地面層以上增設停車空間樓層樓地板面積之和。但每輛停車空間換算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四十平方公尺?!鱂Ad:增設地下層之停車空間允許額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鱂Ad=25 N M≦ N:增設停車空間之停車數量(設機械停車設備者每一停車空間以O.六輛計算,每層增設停車位數量小於十輛者,Ν值以零計算。但採用全自動升降之機械停車設備者,不在此限)。15M≦WR8M≦WR^15M6M≦WR^8M使用分區(qū)M值路寬2/31/21/3住宅區(qū)行政區(qū)機關用地工業(yè)區(qū)12/31/2商業(yè)區(qū)市場用地M:鼓勵係數,如下表:WR:面臨道路寬度基地臨接兩條以上寬度不同之道路時其鼓勵係數按最寬道路之係數計算。其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qū)、公共設施用地及非都市土地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經本府主管建築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準予增設停車空間。但不予樓地板面積之鼓勵。四、增設停車空間建築物之允建高度、允建樓層數及依建築技術規(guī)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核計建蔽率之樓層數,高度之計算得將基地地面(GL)提高△H值起算?!鱄值等於增設停車空間之樓層高度總和(地下層整層作停車使用其停車空間數量在十五輛以上,且增設停車空間在十輛以上者,該樓層高度得計算在內)。15M≦WR8M≦WR^15M6M≦WR^8M使用分區(qū)△H值路寬9M(或三樓)6M(或二樓)3M(或一樓)住宅區(qū)行政區(qū)機關用地12M(或四樓)9M(或三樓)6M(或二樓)商業(yè)區(qū)市場用地△H值最大值如左表。但每層停車空間高度三公尺以上者以三公尺計算。依前項規(guī)定興建之建築物,其日照仍應依有關規(guī)定辦理。WR:面臨道路寬度地面層需設置法定騎樓時,其高度依有關規(guī)定核計。但最大不得超過四公尺。其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qū)、公共設施用地及非都市土地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經本府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準予增設停車空間者,其△H值按表列住宅規(guī)定辦理。五、增設停車空間之樓層,應整層供停車使用,並得與法定停車空間設於同一樓層,除建築法第十條之建築物設備外,不得為其他使用,且每層停車空間不得少於十輛。六、於地面上增設停車空間者應自地面層向上(含地面層)連續(xù)樓層設置,其於地面下增設停車空間者,應自該層連續(xù)樓層設置為限。七、地面層以上供停車空間使用之樓層(樓梯間電梯間及排煙室除外)其面向道路之外牆,每一立面應透空二分之一以上,並不得設置窗戶。但設置全自動昇降之機械停車空間者不受此限。八、依本要點增設之停車空間,應提供公眾使用,除應於建造執(zhí)造、使用執(zhí)照及平面圖上加註於X層增設公共停車空間X輛供公眾使用外,起造人或所有權人並應於建築物進出口明顯位置設置標示牌,並負責管理維護。(標示牌規(guī)格如附表)。九、依本要點核準鼓勵增設停車空間時,應由本府主管機關建卡檢查列管備查。十、本要點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實施。附表:標示牌50/CM40/CM 基隆市增設停車空間所有者編號增設之樓層數容量層輛層輛基隆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九0)基府工管字第0七三0六八號第 一 條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應民情配合並實際需要,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第二項制定本自治條例。第 二 條  建築物依規(guī)定應附設停車空間,而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起造人得於辦理變更使用或建照執(zhí)照時申請繳納代金,免於附設。一、建築基地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下:其深度或寬度未達十公尺(應留設騎樓地區(qū),其深度或寬度應扣除騎樓地部份後之尺寸為準);或其停車空間之車位在八輛以下者。二、建築基地地形特殊或都市計畫限制車輛無法通行進入者。三、建築基地鄰接之道路坡度超過一比六者。四、建築物因增建或變更使用需增設停車空間者。第 三 條  本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前原有建築物所附設停車空間,符合前條規(guī)定者,所有權人得申請繳納代金,免予附設。第 四 條  應繳納之代金,其計算公式如下:代金總額數=﹝造價係數建築物法定工程造價(元/平方公尺)+建築基地當期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建築基地面積(平方公尺)247。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20車位數。一、造價係數=國宅平均造價247。臺灣省建築物造價標準,並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二、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方式係依建築技術規(guī)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計算之。第 五 條  建築物停車空間繳納代金之申請,應併同建照執(zhí)照(含變更設計)或變更使用執(zhí)照,向本府提出;其代金之繳納,應於領取使用執(zhí)照或變更使用執(zhí)照前,繳交於基隆市市庫。第 六 條  依本自治條例繳納之代金,由本府統籌集中興建或購置停車空間,不得移作他用,並訂定年度興建計畫。第 七 條  依本自治條例興建完成或購置之停車空間,其所有權登記為基隆市所有。並由本府核定管理機關負責或委託管理維護。第 八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胁鸪戏ńㄎ锸pN部分就地整建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九0)基府工管字第一0八0一四號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基隆市建築管理規(guī)則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訂定之。第 二 條  剩餘建築物就地整建應依左列規(guī)定辦理: 一、寬度:臨接建築線長度應為二公尺以上。二、深度:自建築線起扣除騎樓之深度後最小為一.五0公尺,最大為十六公尺。三、高度:整建建築物沿路面之簷高以不超過拆除面之高度為準,拆除面與建築物成斜面,而高度不同者,以其平均高度為準,拆除面之高度低於原建築物簷高者,得維持原建築物簷高。拆除面高度低於十三公尺者,得以十三公尺為準。屋頂如係木架或鐵架之房屋,屋頂最高高度得自簷高加屋架跨度四分之一高度。四、總樓地板面積:原有空地得合併整建。但其總樓地板面積扣除騎樓面積後,不得超過拆除前原有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五、整建範圍得不受建蔽率及容積率規(guī)定之限制。前項第四款拆除前原有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未達二百六十平方公尺者,整建時得以二百六十平方公尺為準。整建建築物與毗連建築物如最高簷高相差三十公分以內者,得由整建人聯合申請統一高度及統一正面裝修。整建應依建築技術規(guī)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guī)定留設防火間隔。但整建之基地,其深度在十公尺範圍內,或面臨兩條道路者,或面臨永久性空地者,不在此限。第 三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建築物之簷高超過十三公尺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guī)定。第 四 條  騎樓之深度、高度及構造應依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第 五 條  修復門面者得免申請就地整建,由修復人自行沿拆除面,按拆除剩餘之建築物高度修復之。依法須設置騎樓者,並應將拆除剩餘之建築物依基隆市都市計畫區(qū)騎樓設置標準設置騎樓。第 六 條  就地整建之基地內如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依左列規(guī)定辦理:一、剩餘建築物所有權人得向主辦工程機關申請補償,一併拆除之。二、剩餘建築物如有部分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上者,得檢附公共設施開闢時無償自行拆除切結書申請同時整建,整建之建築物以原高度為限;該公共設施開闢時應由主辦工程機關通知限期自行無條件拆除,逾期未拆者,由本府工務局(工程隊)強制拆除之。第 七 條  剩餘建築物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其所有權人得向主辦工程機關申請補償一併拆除:一、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無法申請整建者。二、具有危險性而不申請整建者。三、使用價值偏低,不申請整建者。第 八 條  主辦公共工程機關應於工程開工時將預定完工期限通知拆除戶,就地整建應於公共工程完工後六個月內向主管建築機關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主管建築機關應自收到申請書十日內予以準駁;申請文件不齊備者,應一次述明通知限期一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齊備者,駁回其申請。第 九 條  剩餘建築物逾期未申請整建而有傾頹或朽壞情事致有危害公共安全者,依建築法相關規(guī)定辦理。第 十 條  申請就地整建應檢附左列文件:一、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共同壁協定書。二、地盤圖。三、建築線指定圖(含現有巷道)。四、比例尺百分之一之原建築物平面圖及各向立面圖。五、比例尺百分之一之整建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基礎、各層地板、屋架構造平面圖及主要剖面圖。六、整建之高度超過七公尺(二樓)者,應檢附建築師或專業(yè)技師安全證明並依左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公司管理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