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效果,提高會議效率,并最終將會議決議落到實處,特擬定本制度(試行)。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的“會議”僅指正式會議,非正式會議不作贅述。1.精簡:精簡會議,意味著在保證會議質(zhì)量的前提下,盡可能縮短會議時間,開的正式會議,嚴禁召開沒有明確目的、缺乏實際內(nèi)容的會議;另一方面,員、列席人員、會議主持人、書記員等要素。務危機,會議組織者方可發(fā)起會議通知工作。人員及書記員名單,并確定會議主持人。.會議組織者應在會議召開前留出充分的時間,.會議組織者應收集與會議相關的文件、材料、素材提交辦會部門。.會議通知單經(jīng)行政管理部審核存檔后,下發(fā)給辦會部門。的可行性;核實座位席位數(shù)量能夠滿足會議要求。定會議期間是否有必要提供茶水及點心。.管理追蹤是會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根本目的是向會議要效益;策人進行實時調(diào)整或作為下一次會議的議題。等,應在充分溝通討論之后,與會相關人員明確責任,達成一致,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