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防治法》及《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huán)境防治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的實驗室危險廢棄物,是指實驗室在教學、科研活動等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第三條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包括收集、暫存、轉移及處理等環(huán)節(jié)工作。管理處負責從各學院收取實驗室危險廢棄物,并負責暫存以及轉運管理工作。第四條各院(系)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的組織體系。實驗室層必須服從學院層的領導、指導與監(jiān)督;具體負責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工作的實驗。驗室危險廢棄物規(guī)范化處置責任書》。職責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人員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承擔責任。子損壞或其它可能導致廢棄物泄漏的隱患。廢棄物收集容器應粘貼危險廢棄物標簽,明顯標示其中。儲存庫房管理規(guī)定等。稱、主要成分、性質和數(shù)量,并予以屏蔽和隔離。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簽約公司轉移及處理實驗室危險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