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從嚴抓主體責任落實。堅持把管黨治黨擺在工作的核心位。置,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細化三級責任清單,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lǐng)導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督促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耙粛忞p責”,確保管黨治黨工作抓出實效。結(jié)合“大學習、大調(diào)研、大改進”活動,制定《干部工作紀律和日常行為規(guī)范》,對財務、干部行為用制度進行約束。邀請紀委、組織部等部門領(lǐng)。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專題會議的次。比如在違建查處方面,滿足于工作安排了,對工作過程和成效。在重大風險點防控上沒有制定。存在遲到、早退現(xiàn)象,出于對干部的保護,有時只是開會時批評告誡,點到為止,沒有深入追究,根源在于自己站位不高,紀律觀念不強。(四)全面從嚴治黨成效還不明顯。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腐敗斗爭新要求。二是保持高壓態(tài)勢,嚴厲查處違法違紀。今年以來共查處黨員干部違紀案件6起,處理機關(guān)干部3人、三是全面開展各項督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