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一條、為確保人事檔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為人事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j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醫(yī)院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第九條、所有人事檔案都屬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泄密。第十條、人事檔案不允許無關人員查詢。部門主任以上人員有權查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第十三條、收回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核對,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第十四條、員工離職時,應建立離職員工檔案,另行保管,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為一年。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未列入議題的事項,會上不作討論。的意見,作出決策。當意見分歧雙方人數(shù)相當時,可再次復議,重大問題請上級決定。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紀律,不準泄漏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決定的機密事項。催辦有關事項,并把辦理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