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nèi)容簡介】
為人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造成損害就必須負責。14-15世紀初,英國法院開始重視行為人的主觀狀況,被告如能證明其對原告所造成的損害既非故意也非過失,而是出于不可避免的偶然事故,則可免負責任,即所謂的“無過失既無責任”。到17世紀過失責任原則正式形成。該原則以被告對原告的利益負有適當注意的義務為前提,如果被告未能盡到法律承認的適當注意的義務就是過失,由此過失對原告造成損害,被告須負賠償責任。,它是在19世紀中后期,在過失責任原則的基礎上形成的。它仍以個人的過失為基礎,但在確定賠償時,不僅要考慮被告的過失,也要考慮原告的過失,對雙方的責任進行比較,根據(jù)雙方過失的輕重以確定責任的大小。它與過失責任原則的區(qū)別在于,過失責任原則強調(diào)的是只有被告的過失是賠償?shù)幕A,如果原告也有過失,哪怕這種過失小到可以忽略的地步,也得不到賠償;而比較責任原則注重的是過失的大小,如果被告的過失大于原告,就應該負賠償責任。319世紀后半葉,隨著工業(yè)化程度的提高,伴隨而來的問題是比較責任原則難以解決,導致帶來許多社會問題。英國法院通過司法實踐創(chuàng)立了嚴格責任制,即在法律規(guī)定的某些條件下,無論被告是否有過失,只要發(fā)生了損害事實,被告就必須負完全的賠償責任。隨后該責任原則被適用英國所有工業(yè)部門。作業(yè)三 一、 填空題種姓制度古代印度的一種等級制度。羅馬第一部官方法律匯編是《狄奧多西法典》羅馬法復興的發(fā)源地在意大利,后期則是以法國為復興運動的中心。日耳曼各王國建立后在適用法律上采用的是屬人主義原則。在日耳曼國家后期審判方式主要是糾問式訴訟。日耳曼國家的大土地所有權形成以后,又通過委身制、特恩制和采邑制不斷鞏固和擴大。羅馬法的復興和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一起構成中世紀西歐三次大的改革運動,為資本主義制度的誕生在政治上,經(jīng)濟,思想上準備了條件。法制史著作稱,意大利利波倫亞大學最先開始了對羅馬法的研究。法國整個封建時期存在四種法院,王室法院,領主法院,教會法院和城市法院。1879年制定的預防犯罪法,使美國稱為世界上最早適用緩刑的國家。1 日耳曼法實行法定繼承,對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采取不同的繼承原則。1《圣經(jīng)》是教會法最重要的淵源,本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法國1875年憲法是由《參議組織法》、《政權組織法》和《政權關系法》三個憲法性文件組成的。1明治政府在1890年公布大日本帝國憲法,又稱“明治憲法”。1教會法是西方法律傳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羅馬法、日耳曼法一起共同構成歐洲中世紀三大法律支柱。二、名詞解釋教階制度答:是規(guī)定基督教神職人員的等級和教務管理的制度。最早萌芽于公元2世紀至3世紀。4世紀時繼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后逐步完善。11世紀東西教會分裂后,天主教會的體制進一步確立并逐步走向鼎盛。教會以“整個世界就是以上帝為主宰的等級結構”觀念為理論依據(jù),在教會內(nèi)部劃分出享有不同權力和義務的等級,形成森嚴的教階制度。它反映出教會的封建性質(zhì)。采邑制答:采邑的本意是“恩賜物”,指國王賞賜給貴族的土地。在“特恩權”嚴重消弱了王權,加劇了社會混亂,不利于整個大土地占有制的鞏固。為此,在8世紀法蘭克王國實行了土地占有制的改革。開始實行采邑制。在采邑制下,貴族從國王那里領受采邑,必須為國王盡一定的義務,主要是服兵役。采邑只能終身享有,不能繼承,領受采邑的貴族死后,土地便歸還國王。貴族的繼承人若要重新得到該土地,須重新經(jīng)過授封儀式。令狀答:令狀是由大法官以國王的名義頒發(fā)的要求接受令狀者履行某種行為的命令。普通法院的訴訟必須以訴訟令狀為基礎,原告只有申請到合適的令狀才能在普通法院起訴。拿破侖法典答:法國資產(chǎn)階級革命勝利后,拿破侖著手制定民法典。1804年3月15日《法國民法典》正式被通過。之后,拿破侖于1806年制定了《法國民事訴訟法典》、1807年制定了《法國商業(yè)法典》、1808年制定了《法國刑事訴訟法典》、1810年制定了《法國刑法典》,這五部法典完成了拿破侖的法律體系,后被統(tǒng)稱為《拿破侖法典》歐洲聯(lián)盟法答:它是指以建立歐共體的國際條約為基礎逐漸發(fā)展起來的適用于歐洲聯(lián)盟各國成員國的有關歐洲聯(lián)盟機構及其職能的條約、立法、判例等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三、判斷正誤雅典第一部成文法為梭倫憲法。()古羅馬五大法學家的著作產(chǎn)生均衡時,以伯比尼安的著述為準。(√)古羅馬時期,家父可代表全家獨立行使各種權利,稱為他權人,其他處于家父權力之下的人為自權人。()日耳曼法中的搶奪婚實質(zhì)是買賣婚姻。(√)美國憲法規(guī)定:未經(jīng)憲法列舉的權力一概歸各州保留行使。(√)四、選擇題大多數(shù)英國殖民地所接受的英國法是(A)A.英格蘭普通法 B. 衡平法原則 C. 該時期生效的英國法D. 特定時期在英國生效的制定法19世紀,英國普通法的不確定性和訴訟程序的僵硬性引起了一些人士的批評,其代表人物是功利主義學派的代表人物(B)A. 柯克 B. 邊沁 C. 戴爾 D. 布羅(B)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托拉斯法的國家。A.英國 B. 美國 C. 法國 D. 德國在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開創(chuàng)違憲審查的先河的案例是(A)A. “馬布里訴麥迪遜” B. “麥卡克訴馬里蘭州案C. “埃里鐵路公司訴湯普金斯” D. “權利法案”英國憲法淵源中的一般制定法,除《大憲章》外,還包括(A、B、C、D)等重要法律文件。A. 1628年《權利請愿書》 B. 1679年《人身保護法》C. 1689年《權利法案》和1701年《王維繼承法》D. 1911年和1949年《議會法》美國在1787年憲法制定前的憲法性文獻有(B、C、)A.《人權宣言》 B.《獨立宣言》 C.《聯(lián)邦條約》 D.《人權法案》美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