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泰康安享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條款閱讀指引本閱讀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條款,對本合同內容的解釋以條款為準。C您擁有的重要權益v簽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猶豫期)內您若要求退保,我們僅扣除工本費...........v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險責任條款中列明........................................v您有
2025-06-28 15:55
【總結】----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富貴滿堂兩全保險A款(分紅型)條款閱讀指引
2025-08-05 15:50
【總結】----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富貴滿堂兩全保險B款(分紅型)條款閱讀指引
【總結】-1異議處理篇-2異議出現很正常嫌貨才是買貨人!-3處理異議三步曲1、用心去聽,透過現象聽本質;2、借力使力,先去認同后處理;3、鎖定異議,解決并促成。-41、拿來拿去,還是拿自己的錢是拿自己的錢,只不過拿得更多了。一個是自己的錢,一個是自己的錢“生”錢。其實,這前
2025-08-06 12:59
【總結】--1雙十二,來了!錯過了雙十一,你還想錯過雙十二嗎?錯過了雙十二,就將錯過你2020的金色營銷時機!制作收集整理,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必究--2
2025-08-06 12:55
【總結】--1?冤鬼叫-佚名.mp3蒲公英保險網制作收集整理歸檔,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2鬼怕什么?一怕陽光?二怕人多蒲公英保險網制作收集整理歸檔,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3踢個養(yǎng)分紅銷售道路上的攔路鬼--4個養(yǎng)分紅的攔路鬼?第一鬼:功能單一
2025-08-05 17:00
【總結】受災損失高達1萬億元死亡人數高達69127人、失蹤17918人近1000萬人無家可歸國壽向災區(qū)捐款近6000萬收養(yǎng)地震孤兒,承擔到18歲的相關費用向解放軍官兵、衛(wèi)生部等12個行業(yè)贈送保險推出90%保單現價借款,免息至2023年?目前保險理賠款項不足3億,僅占受災損失的%。?地震造
2025-01-05 15:05
【總結】1吉祥至尊兩全保險(分紅型)產品介紹2產品解析產品名稱:吉祥至尊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保年齡:出生滿30天~55周歲交費方式:一次交清,5年、15年、20年、30年交保險期間:期滿型:15、20、30年歲滿型:至50、60、70周歲釋義:?因“吉”系列3年交費的保費占比
2025-05-13 17:51
【總結】----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壽康福兩全保險(分紅型)利益條款第一條保險合同構成國壽康福兩全保險(分紅型)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國壽康福兩全保險(分紅型)利益條款(以下簡稱本合同利益條款)、個人保險基本條款(以下簡稱本合同基本條款)、現金價值表、聲明、批注、批單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
2025-05-13 02:45
【總結】--1中國人壽新簡易人身兩全保險------不花錢的“惠民第一險”--2一、產品開發(fā)背景?(一)建設新農村、服務“三農”的社會使命為新簡身險開發(fā)提供了外在動力。中央關于構建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的要求以及保監(jiān)會關于保險業(yè)
2025-05-10 04:53
【總結】--1另辟蹊徑話個養(yǎng)制作收集整理,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2地震喚醒保險意識5·12”汶川特大地震,不僅激起了人們奉獻愛心的無限熱情,更喚醒了人們的保險意識。相關數據顯示,在網絡搜索引擎中尋找“地震保險”、“如何買保險”、“保險代理人”等詞匯的頻率陡增,保險成為了網民搜索頻次最
2025-08-06 13:43
【總結】--1基本法里有前途?制作收集整理,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制作收集整理,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2收益最大的人,一定是最了解基本法、最擅用基本法的人?制作收集整理,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3擴張隊伍充實人力積極作為提升績效更多收入
2025-08-06 12:58
【總結】--1新人教育訓練模式介紹制作收集整理,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轉發(fā),違者必究--2新人培訓課程開發(fā)的背景?市場監(jiān)管力度加大?市場專業(yè)化要求?公司培訓體系完善?建立穩(wěn)定的專業(yè)化、高績效團隊--3課程設計思路?以原有新人基礎培訓課程為基礎?完善新人銜接教育課程?強調
2025-08-06 20:44
【總結】--1收展之路--2--3收展——壽險發(fā)展的需要由收展制主導→售后服務→確保市場→全方位操作→永續(xù)經營由營銷制主導→大量增員→占領市場--4收展——公司發(fā)展的需要提升客戶服務品質
2025-08-06 20:45
【總結】--1鴻福相伴--2一、投保范圍(第二條)30天---50周歲二、保險期間(第四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70周歲。三、保險責任(第五條)1、被保險人身故或高殘,按保險金額賠付。2、被保險人生存至70歲,給付滿期保險金。
2025-08-06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