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ip)。 ? 需要指出的是,“真正惡意”原則并非是在本案中第一次提出來的新概念,在當(dāng)時的美國有關(guān)誹謗法案中已經(jīng)有這個法律概念。 這些案件包括 1967年的 Curtis publishing C. v. Butts案 ,1971年的 Rosenbloom v. Metromedia, Inc. 案等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那個時代的社會思潮?!? 何為“真正惡意”原則( Actual malice) ?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判決,針對公職官員提出誹謗案,第一次在憲法意義上申明了一條非常重要的原則:“真正的惡意”( actual malice) ,即當(dāng)政府公職官員( public officials)因處理公眾事務(wù)遭受批評和指責(zé)使個人的名譽可能受到損害時,不能動輒以誹謗罪起訴和要求金錢賠償,除非公職官員能拿出證據(jù)。金領(lǐng)銜, 64位民權(quán)人士聯(lián)署的政治廣告 Heed Their Rising Voices 還是讓時任蒙哥馬利市民選市政專員的薩利文很是不滿。 1960年 3月 29日, 《 紐約時報 》 上刊登一整版的政治廣告 Heed Their Rising Voices 聲援黑人民權(quán)運動并尋求資金援助。這是一次歷史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