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于審計建議執(zhí)行工作暫行規(guī)定 公司各單位: 1. 目標 為使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的處理和解決,減少風險,增進公司價值。 2. 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投資公司進行的審計及后續(xù)審計工作。 3. 術語解釋 A 類問題:指被審計部門在本部門內就可以立即改善和解決的問題。 B 類問題:指被審計部門在本部門內可以解決的但涉及到人員調配等相對復雜事項的問題。 C 類問題:指被審計部門需要與其他部門進行工作協調后才可以改進的問題。 D 類問題:指被審計部門需要高管層的決策后才可以解決的問 題。 E 類問題:上述 A、 B、 C、 D 類問題中未涉及的其他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