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信用證中陷阱條款評析 信用證中的“陷阱條款” (Pitfall Clause),在我國有時也稱為“軟條款”( Soft Clause),是指在不可撤消的信用證中加列一種限制性條款,使出口商無法如期發(fā)貨,據(jù)此條款,開證申請人(買方)或開證行具有單方面隨時解除付款責(zé)任的主動權(quán),即買方完全控制整個交易過程,受益人處于被動地位,是否付款就會取決于買方的意愿。 常見信用證軟條款的類型 ?暫不生效條款 ?商檢軟條款 ?裝運(yùn)軟條款 ?單據(jù)軟條款 ?限制性付款軟條款 ?其他軟條款 暫不生效條款 ?UCP600第三條中明確規(guī)定:“信用證是不可撤銷的,即使未如此表明?!本褪钦f信用證一經(jīng)開出,未經(jīng)受益人及有關(guān)當(dāng)事人同意,開證行不得自行修改或撤銷。一旦信用證中加列了暫不生效條款,原本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就成了一種變相的可撤銷信用證。 ?1. 獲得 進(jìn)口許可證后方生效。 ?This credit is nonoperative unless we get the import license. ?。 ?The sample must be confirmed by us bef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