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具體的見下文:一、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出口產品在給惠國享受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減免進口關稅的官方憑證。FORM B《亞太貿易協(xié)定》原產地證明書FORM C 為非多種纖維紡織品申明書,適用于主要價值或主要重量是屬于麻或絲的原料,或其中所含羊毛重量不超過17%的紡織品為多國家產地聲明書(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聲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幾個國家產生的。申請原產地證的商品顯示商品牌子時,必須提供該商品的商標注冊證,如果商標注冊證不屬于申請人,則必須提供商標注冊人同意申請人使用的有效期間的授權書、以及商標注冊證的復印件。當信用證HS編碼開錯時,如前四位有錯,建議修改信用證;如第五位以后有誤,提供信用證和公司保函,理由充分,可以辦證。簽字和蓋章不能重合。辦后發(fā)證或補發(fā)遺失、損毀證書時,第十一欄和第十二欄日期應為重發(fā)證書的實際申請日期和簽發(fā)日期。必須在該欄填寫申領地點和日期,申領日期一律用英文表述。當同一發(fā)票項下的貨物分批出運時,可將發(fā)票拆成多份,并在每份發(fā)票號后加A、B、C或“1”、“2”、“3”等以示區(qū)別,并分別憑發(fā)票申領產地證。若打印出運日期,則把握出運日期不可早于發(fā)票日期的原則,出運日期和發(fā)票日期可為同一日。日期的表達要求:月份一定要用英文表達,年份一定要完整。第10欄:發(fā)票號碼及日期必須按照所申請出口貨物的商業(yè)發(fā)票填寫。此欄不得留空。第8欄:商品編碼要求填寫四位數的HS編碼,與報關單一致。此欄填打完畢后,在末行加上表示結束的符號(***),以防再添加內容。包裝數量及種類要求填明多少箱、包、袋等,注意在阿拉伯數字后加括號加注英文數量。此欄不可打印中國以外的其它國家制造的字樣,如MADE IN 。如無嘜頭,應填寫NO MARK(N/M)。證書申領單位應將此欄留空。第4欄:目的地國家(地區(qū))此欄填寫貨物最終運抵目的地的國家或地區(qū),即貨物最終進口國(地區(qū)),一般應與最終收貨人所在國家(地區(qū))一致,或最終目的港國別一致,不能填寫中間商國家名稱。由于珠海暫無國際航線,因此如由珠海陸運至香港,再空運至德國,應注明“FROM ZHUHAI, CHINA TO HONGKONG BY TRUCK, THEN TO GERMANY BY AIR”。注意裝運港必須在中國境內。海運、陸運應填寫裝貨港、到貨港。但往往由于貿易的需要,信用證規(guī)定所有單證收貨人一欄留空,在這種情況下,此欄應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不得留空。若經其它國家或地區(qū)需填寫轉口商名稱時,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O/B,然后再填寫轉口商名稱、地址和國家(轉口商應為境外公司)。第一篇:原產地證填制注意事項一般原產地證(CO)填制說明第1欄:出口方此欄不得留空,填寫出口方的名稱、詳細地址及國家(地區(qū))。出口商名稱是指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批準的名稱、應與第11欄簽章相符。第2欄:收貨方應填寫最終收貨方的名稱、詳細地址及國家(地區(qū)),通常是外貿合同中的買方或信用證上規(guī)定的提單通知人。第3欄:運輸方式和路線此欄填寫兩項內容:運輸方式,如海運、空運、陸運;運輸路線。如經轉運,還應注明轉運地。多式聯運要分階段說明。如不確定何時出運,建議不用顯示出運日期。第5欄:簽證機構用欄為簽證機構在簽發(fā)后發(fā)證書,補發(fā)證書或加注其它聲明時使用。第6欄:運輸標志應按照出口發(fā)票上所列嘜頭填寫完整圖案、文字標記及包裝號碼,不可簡單地填寫“按照發(fā)票(AS PER INVOICE NO.)或者“按照提單(AS PER B/L NO.)”。此欄不得留空。第7欄:商品名稱、包裝數量及種類商品名稱要求填寫具體名稱。如貨物系散裝,填寫商品名稱后加注“散裝”英文“IN BULK”。此欄中一般能夠接受的聲明內容如下:制造商名稱、地址(若制造商名稱與出口商不一致,需提供保函,聲明該CO項下貨物由所打印廠家生產,并蓋制造商公章或出口商公章);信用證號碼、合同號碼;根據領事館要求、需要加打的聲明;開戶銀行名稱或許可證號碼(IMPORT LICENSE)等。若同一證書包含幾種商品,則應將相應的稅目號全部填寫。第9欄:量值填寫出口貨物的量值即數量或重量,應以商品的計量單位填定,以重量計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凈重。此欄不得留空。原產地證中的三個日期:發(fā)票日期、申辦日期、簽發(fā)日期,其中發(fā)票日期是最早的,簽發(fā)日期是最遲的,但三個日期可為同一日。一份發(fā)票只能申領一份產地證。第11欄:出口方聲明該欄由申請單位已在簽證機構注冊的原產地證手簽人員簽字,并加蓋申請單位在簽證機構備案的中英文印章,手簽人的簽字與印章不得重合。簽發(fā)日期遲于出運日期的原產地證為后發(fā)證,企業(yè)在申辦時除提供申請書和發(fā)票外,須另外提供報關單或提單,并提交遲辦原因解釋,簽證機構在第5欄加注“ISSUED RETROSPECTIVELY”的英文印章。第12欄:簽證機構證明此欄由簽證機構授權的簽證人員簽字,并加蓋簽證機構印章,注明簽署地點和日期。備注:已簽發(fā)的產地證需修改時,企業(yè)必須將錯證先退還簽證機構,然后再重新申領(同樣需要提供申請書和發(fā)票)。已簽發(fā)的產地證遺失或損毀時,企業(yè)必須及時向簽證機構重新申辦,并在第5欄加注英文“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原證書號)DATED(原證書簽發(fā)日期)WHICH IS CANCELLED.”若產地證上需要填制的內容太長打不下,需用英文注明“TO BE CONTINUED”(未完待續(xù))或“SEE ATTACHMENT”(見附頁)字樣,并用附頁(ATTACHMENT)格式在相應的欄目續(xù)打未打完的內容,附頁右上角也需打上與正本一致的產地證編號;若嘜頭太多或有復雜圖案及文字,也可用A4紙代替附頁,填制要求與附頁相同。第二篇:原產地證(本站推薦)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出口產品在給惠國享受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減免進口關稅的官方憑證。FORM D是東盟自貿區(qū)的原產地證書FORM E是中國東盟自貿區(qū)使用的優(yōu)惠性原產地證書 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質證書”FORM P是《中國與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qū)》原產地證明書。目前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國家共38個:歐盟27國(比利時、丹麥、英國、德國、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它的適用范圍是:征收關稅、貿易統(tǒng)計、保障措施、歧視性數量限制、反傾銷和反補貼、原產地標記、政府采購等方面。區(qū)域優(yōu)惠原產地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協(xié)定成員國之間就特定產品享受互惠減免關稅待遇的官方憑證。可以簽發(fā)《亞太貿易協(xié)定》原產地證書的國家有:韓國、斯里蘭卡、印度、孟加拉等4個國家?!吨袊鴸|盟自由貿易區(qū)》優(yōu)惠原產地證明書(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東盟的農產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憑借檢驗檢疫機構簽發(fā)的《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FORM E)優(yōu)惠原產地證書可以享受關稅優(yōu)惠待遇。中國和東盟六個老成員國(即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至2005年7月40%稅目的關稅降到0-5%;2007年1月60%稅目的關稅要降到0-5%。老撾、緬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稅目的關稅降到0-5%;2013年40%稅目的關稅降到零。2015年其它四國(老撾、緬甸、柬埔寨、越南)將關稅降為零。FORM D是東盟自貿區(qū)的原產地證書,FORM E是中國東盟自貿區(qū)使用的優(yōu)惠原產地證書。所以,很多東盟客戶還不了解中國東盟自貿區(qū)是使用FORM E,而不是使用FORM D,所以他們提出這樣的要求。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qū)原產地證書(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開始簽發(fā)《中國智利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