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官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為避免本案的處理結果不公正,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28 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嚴格 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之規(guī)定,申請楊 xx 回避,望批準。 事實與理由。 請求事項。 20xx 年 x 月 x 日 申請法庭回 避申請書篇二申請人周 xx,女, 34 歲, x 族,xx 省 xx 市 xx 公司職員,住本市 xx 路 xx 號。 為了使本案公正審理,并結案,本案應當移送到該庭外的其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