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答辯人并非無端猜疑原告,原告為人單純,現(xiàn)在的社會各種誘惑很多,答辯人對原告某些言行舉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評,也完全是為了家庭幸福著想。20xx年夫妻二人來到長沙后,雖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順利,雙方偶爾發(fā)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現(xiàn)象。“原、被告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加之被告脾氣暴躁,對原告極不信任,經(jīng)常無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漸淡薄,現(xiàn)已經(jīng)到了無法共居的地步”,對此說法答辯人不同意。根據(jù)本案的法律事實,夫妻雙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備《婚姻法》規(guī)定的離婚條件,理由是:,經(jīng)過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納了對方,20xx年農(nóng)歷正月十二,答辯人按照福建老家當?shù)氐牧曀着e辦婚宴,將原告迎娶進門,20xx年4月5日兩人登記結(jié)婚。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是談到的夫妻經(jīng)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jīng)常吵,二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此致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離婚答辯狀8答辯人: XXX ,男, XXXX 年 X 月 X 日生,漢族,省市人,現(xiàn)住 XX 市 XX 路 X 號 X 單元 XX 室。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jù)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chǎn)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卻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辯人。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gòu),極盡所能無中生有。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yǎng)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婆媳相處,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diào)和雙方的矛盾。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zhì)不壞、人品不錯。是我們最困難的時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處,從何而談嫌棄他出生農(nóng)村的家境,更沒有對他的待人接物有過異議。原告勤奮刻苦而上進,適應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強。經(jīng)朋友介紹,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系。主要理由: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答辯人: XXX20xx年xx月xx日被告離婚答辯狀7答辯人:地址:被答辯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答辯人因原告劉春明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答辯事項: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只是最近這一兩年,由于原告有婚外異性交往雙方才發(fā)生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原告能端正生活態(tài)度,珍惜昔日夫妻感情,增進夫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夫妻感情是能夠恢復的,我有信心等待原告回心轉(zhuǎn)意。和原告結(jié)婚以后雙方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處融洽,夫妻感情很好。此致______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離婚答辯狀6答辯人: XXX因原告起訴離婚一案,答辯如下:原告 1977 年跟隨父母下放到 XX 農(nóng)村時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yǎng),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我業(yè)已申請法院調(diào)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銀行的存款,存款數(shù)額的一半歸我所有。三、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依法分割結(jié)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______,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元。答辯人就李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一、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jīng)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身份證號碼:______。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jù),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與事實不符。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jié)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后來雙方已經(jīng)締結(jié)結(jié)婚,該贈與物也已經(jīng)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chǎn)。二、 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chǎn)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chǎn)情況:共同財產(chǎn):位于大理市XX大道2號7幢2單元2層201號房產(chǎn)一套,產(chǎn)權(quán)證號大理市房權(quán)證下關字第20xxXXXX號。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jīng)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yī)院醫(yī)生,聯(lián)系電話139873XXXXX。此致長沙市芙蓉區(qū)人民法院答辯人:年 月 日被告離婚答辯狀4答辯人:XXX,女,漢族,xxxx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zhèn)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包括原告起訴狀中提到的10萬元,有2萬沒有寫借條,另外8萬是在起訴前原告讓答辯人補寫的。退一步說,答辯人做油漆生意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實際參與經(jīng)營,這筆借款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非答辯人個人債務。答辯人夫婦回長沙后,由于行業(yè)經(jīng)驗不足,加上起步資金比較緊張,希望夫妻兩人能同心協(xié)力,共同把門面經(jīng)營好。:“原告一直未參與經(jīng)營(油漆生意),故這筆借款應全部由被告?zhèn)€人償還。20xx年回長沙后,原告執(zhí)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辯人一直是不同意的。二、本著澄清事實的目的講一下原告訴狀中其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朱利的《幸?;橐龇▌t》中有這樣一句話:“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不管是從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還是從愛護孩子的角度,答辯人都堅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起訴離婚,有明顯的意氣用事的成分,也與這兩年家庭經(jīng)濟條件較差有一定的關系。,答辯人曾幾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會呆上兩三個小時。答辯人并非無端猜疑原告,原告為人單純,現(xiàn)在的社會各種誘惑很多,答辯人對原告某些言行舉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評,也完全是為了家庭幸福著想。20xx年夫妻二人來到長沙后,雖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順利,雙方偶爾發(fā)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現(xiàn)象?!霸?、被告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加之被告脾氣暴躁,對原告極不信任,經(jīng)常無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漸淡薄,現(xiàn)已經(jīng)到了無法共居的地步”,對此說法答辯人不同意。根據(jù)本案的法律事實,夫妻雙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備《婚姻法》規(guī)定的離婚條件,理由是:,經(jīng)過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納了對方,20xx年農(nóng)歷正月十二,答辯人按照福建老家當?shù)氐牧曀着e辦婚宴,將原告迎娶進門,20xx年4月5日兩人登記結(jié)婚。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院采納。答辯人有穩(wěn)定的工資收入,物質(zhì)上對孩子的成長提供保障,同時答辯人的父母都有穩(wěn)定的收入,答辯人如取得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答辯人父母愿意無償幫助答辯人共同撫養(yǎng)孩子成年。,孩子目前已經(jīng)停止母乳,全部食物營養(yǎng)均由奶粉提供。如果孩子隨被答辯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將受到威脅。我和陳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親也有很大的因素。,被答辯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間,由于其沒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開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辯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絕我探望孩子,也拒絕我去其父母家,導致我不能履行對孩子的撫養(yǎng)義務。,事實情況是我母親心臟病發(fā)作,需要有人看護,且在心臟手術期間也需要有人看護照顧。二、對被答辯人起訴狀相關問題的答復,我除了言語上不善表達外,我對自己的兒子在感情和物質(zhì)上進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濕、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購買。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時,陳xx態(tài)度強硬,拒絕我探望,并揚言要找他們家人及社會人員來教訓我,教訓我的父母。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實實的老百姓,在陳xx懷孕和生完小孩都對其進行了無微不至的照顧,做飯、洗衣服家務活全包干,在陳xx對我和我父母進行謾罵、砸摔乃至暴力攻擊時,也從來一聲不吭,希望能換回陳xx的良知,我實在不明白為什么換來的卻是如此狠毒的回報。我常常在反思自己,為什么善良換來的卻是如此結(jié)果?在我母親手術住院和回家療養(yǎng)期間,為了方便照顧我母親,我經(jīng)常在父母處居住,陳xx不但不來探望,反而誣陷我母親沒有手術,是裝病,并告訴我要和我們家斷絕關系。且被答辯人多次在同我爭吵后,叫來其母親,其母親不但對陳xx不勸阻,反而和陳xx抱起孩子就回陳xx父母家,并拒絕我上門看望孩子,剝奪我作為父親的監(jiān)護、探望權(quán)。我與陳xx結(jié)婚之初感情尚可,但由于在婚姻存續(xù)期間陳xx與我在性格方面差異較大,經(jīng)常無故對我進行指責、謾罵,多數(shù)情況我都能克制自己的情緒,出于禮讓的態(tài)度,保持沉默,但陳xx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得寸進尺,不斷因為家庭瑣事同我進行爭吵,我稍作解釋回應,陳xx輕則摔砸家庭財物,重則對我進行暴力攻擊。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jù)材料______份。故答辯人請求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裁決保留答辯人__________畝的農(nóng)村田地份額,以確保答辯人離婚后還能享有新農(nóng)合保險待遇,也是對其今后生活的保障。答辯人請求法院在綜合考慮答辯人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在財產(chǎn)分割部分對答辯人予以照顧,保證其離婚后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首先,關于拆遷房屋的問題,因答辯人婚后將戶口調(diào)到了被答辯人處,在農(nóng)村拆遷房屋登記時,答辯人也分到了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積。故上述錢款請求法院在調(diào)查清楚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予以依法分割。該筆款項全部由被答辯人的姐姐代為領取,答辯人分文未獲。首先,被答辯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底先后兩次出國打工,所得收入__________萬余元全部在被答辯人一人處,該筆款項也未用于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開支。答辯人認為,租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理應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鋪至今已經(jīng)對外出租了兩年,每月的租金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被答辯人用婚后夫妻財產(chǎn)去購買時,答辯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辯人在第一次起訴時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隱瞞的嫌疑,有剝奪答辯人合法財產(chǎn)的主觀故意。綜上,答辯人已長期居住在____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照顧關心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歸于答辯人一方更為妥當。即便答辯人在外打工,也是時?;貋硖酵畠海P心女兒的生活與學習,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____元的情況下,還堅持每年給孩子購買__________元的保險。被答辯人作為家庭中妻子與自己父母之間溝通的紐帶,對雙方之間的矛盾不僅不從中勸和調(diào)解,反而一個人出國打工,把問題全部交給了答辯人。而事實情況是這樣的,答辯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__________一個女孩,被答辯人及其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被答辯人父母對答辯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時常為了生育二胎一事爭執(zhí)不休,家庭關系日趨緊張。因此,答辯人認為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交由自己,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紤]到兩位老人年齡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來無法有效負擔起對孩子生活的照顧與學業(yè)輔導,更談不上對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與引導。首先,__________是女孩子,已經(jīng)__________周歲多,讀__________年級,處于青春期,正是課業(yè)負擔日益加重與個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關鍵時期,需要家長給予更多的陪伴與照顧。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事實和理由:一、答辯人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法律訴訟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開庭前都會預先準備好答辯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被告離婚答辯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jù),答辯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請,判決不準離婚。答辯人夫妻在這幾年做生意的過程中,陸續(xù)向銀行和雙方的親戚朋友借了28萬元用于周轉(zhuǎn),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訴后還一度承認過,只是鑒于親友的關系,當時很多借款都沒有寫借條。當然,答辯人目前生意已見起色,作為一個丈夫和孩子的父親,無論如何,答辯人會擔起家庭的責任,通過自己的努力去還清借款,不斷充實家庭經(jīng)濟基礎,希望原告能給答辯人一些時間。原告與答辯人屬于共同經(jīng)營,是“夫妻店”,原告對生意的開展、借貸等情況都是清楚的?!睂Υ舜疝q人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9天,小孩周末不上課的時候就回父母的住處,來回跑很不方便,對小孩上學和門面生意都有影響。20xx年小孩出生后到20xx年回長沙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三個方面?!睉┱埛ㄔ壕C合考慮本案事實與情節(jié),駁回原告的起訴,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溫格雖然原告提出離婚,但雙方遠未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因為原告上班的地方離答辯人住處很近,答辯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雖然有時態(tài)度惡劣,但有時態(tài)度也很好,并且曾說過即使離了婚以后還是可能復婚。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故意在語言上夸大了雙方的分歧和矛盾,憑心而論,答辯人和原告一起走過8年,有苦有樂,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還不錯,不應該隨隨便便就談離婚。,開始與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時語氣曖昧,甚至夜未歸宿(以前從未有過),面對答辯人的詢問言辭閃爍。原告與答辯人覺得彼此合適才會結(jié)婚,雙方婚后一直關系不錯,20xx年8月兒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樂融融,令旁人羨慕。婚前漫長的相識相愛過程,使得兩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礎,原告提出“雙方未進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結(jié)合,共同生活期間矛盾不斷”不符合事實。(被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