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Contract Amount” means the price defined in SubClause [The Contract Price], and includes adjust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199 FIDIC合同 “成本(費用) ” 系指承包商在現場內外發(fā)生的(或將發(fā)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括管理費用及類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潤。 197 FIDIC合同 款項和付款 “中標合同金額”系指在中標函中所認可的工程施工、竣工和修補任何缺陷所需的費用。 194 FIDIC合同 “Defects Notification Certificate” means the period for notifying defects in the Works or a Section (as the case may be) under SubClause [Completion of Outstanding Work and Remedying Defects], as st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ender (with any extension under SubClause [Extension of 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 calculated from the date on which the Works or Section is pleted as certified under SubClause [Taking over of the Works and Sections] . 195 FIDIC合同 “日(天) ”系指一個日歷日,“年”系指365天。 專用條件規(guī)定“基準日期”可規(guī)定為某一特定日歷日期。 基準日期是成本指數的依據。 在基準日期前將現場數據交付承包商。 and the legal successors in title to each of these persons. 190 Subcontractor 分包商 subcontractor 分包商 work contractor 工作承包商 nominated subcontractor 指定分包商 191 FIDIC合同 日期、試驗、期限和竣工 “基準日期”系指遞交投標書截止日期前 28天的日期。 “Engineer” means the person appointed by the Employer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Contract and named in the Appendix to Tender, or other person appointed from time to time by the Employer and notified to the Contractor under SubClause [Replacement of the Engineer]. 189 FIDIC合同 “分包商”系指為完成部分工程,在合同中指名為分包商,或其后被任命為分包商的任何人員,以及這些人員各自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 “Employer” means the person named as employer in the Appendix to Tender and the legal successors in title to this person. 185 Employer 雇主 client 顧客 owner 業(yè)主 Party A 甲方 186 FIDIC合同 “承包商”系指在雇主接受的投標函中稱為承包商的當事人,及其財產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 。 “Schedules”means the document(s) entitled schedules, pleted by the Contractor and submitted with the Letter of Tender,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ract. 181 schedule 目錄、一覽表、時間表、進度表、清單、預定計劃 ~ of construction 施工進度表 ~ of payment 付款清單 ~ of prices 價格清單 ~ of quantities 數量清單 ~ of speed 規(guī)定速率 182 合同結束 183 FIDIC合同 “工程量表”和“計日工作計劃表”系指在資料表中具有這一名稱和文件(如果有)。 179 specification 規(guī)范(技術要求) code 規(guī)范 regulation 規(guī)程 180 FIDIC合同 “資料表”系指合同中名為資料表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寫并隨投標函一起提交。 177 1999年頒布的 FIDIC合同條件內容 ? 一般規(guī)定 ? 雇主 ? 工程師 ? 承包商 ? 指定分包商 ? 職員和勞工 ? 永久設備、材料和工藝 ? 開工、延誤和暫仃 ? 竣工檢驗 ? 雇主和接收 ? 缺陷責任 ? 測量和估價 ? 變更和調整 ? 合同價格和支付 ? 雇主提出終止 ? 承包商提出暫仃和終止 ? 風險和責任 ? 保險 ? 不可抗力 ? 索賠、爭端和仲裁 178 FIDIC合同 “規(guī)范”( Specification) 系指包含在合同中名為規(guī)范的文件 , 以及按照合同對規(guī)范所作的任何補充和修改。 投標期限 42天內 175 ? 通用條件 ? 專用條件編寫指南 附件:擔保函格式 A~B 母公司保函、投標保函 C~G 履約擔保函 即付保函、履約擔保函 擔保保證、預付款保函、保留金保函、雇主支付保函 ? 投標函、投標書附錄、合同協(xié)議書、爭端裁決協(xié)議書格式 FIDIC施工合同分為以下部份 : 176 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共同組成管理合同各方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條件。 2 為了表示事項的順序,上圖按承包商未能遵守 。 4 合同的格式作了統(tǒng)一。 2 與舊合同相比,大約 40%是新寫的, 40%是修改的, 20%是原有的。 ? 業(yè)主根據所愿承擔的責任和風險耒選擇合同種類。但種類不多,內容也不如 FIDIC詳盡。 ? 外方愿意使用 FIDIC 合同。 162 FIDIC的出版物 FIDIC的出版物包括:各類會議和研討會的文件,為咨詢工程師、項目業(yè)主和國際開發(fā)機構提供的信息, 資格預審標準格式, 合同文件、 以及客戶與工程咨詢單位協(xié)議書。 中國工程咨詢協(xié)會于 1996年正式加入FIDIC。下設許多專業(yè)委員會。nieursConseils,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160 FIDIC的組成 FIDIC是由歐洲三個國家的咨詢工程師協(xié)會于 1913年成立的。d233。 84天內 雙方向 DAB提交資料 不滿意通知 28天內 56天后 DAB提出決定 仲裁 設法友好解決 28天內 DAB 157 1Z206090 了解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 的主要內容 158 1Z206100 了解國際常用的幾種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條件的特點 159 什么是 FIDIC? FIDIC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的法文名稱的簡稱。 5. DAB 在結清證書生效后 , 任期結束。 3. 任何 一方可以將起因于合同或工程實施的爭端,以書面形式,提交 DAB,并將副本送另一方和工程師,委托 DAB作出決定。 2. DAB 由一名或三名成員組成,如沒有其他協(xié)議,應為三名。 and the legal successors in title to each of these persons. 155 FIDIC 爭端解決委員會 (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 1. 任命 DAB。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154 FIDIC合同 “DAB(爭端裁決委員會)”系指合同中如此指名的一名或三名人員,或根據第 [爭端裁決委員會 ]或第 [對爭端裁決委員會未能取得一致 ]的規(guī)定任命的其他人員。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4 1 費用增加 工期延長 造成索賠或反索賠的基礎、理由或權利 條款 序號 141 1Z206064 建設工程索賠的依據 ( 1)合同文件 (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 ( 3)相關證據 142 建筑公司向業(yè)主提供的索賠文件有哪些? 索賠信 索賠報告 詳細計算式 證據 P183 143 1Z206065 建設工程索賠的程序和方法 ( 1)索賠程序 ( 2)索賠文件的編制方法 144 1Z206066 建設工程反索賠的概念和特點 ( 1)建設工程反索賠的概念 ( 2)建設工程反索賠的特點 145 1Z206070 掌握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的 管理 146 1Z206080 熟悉國際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的管理 147 1Z206081 合同的訂立形式 ( 1)資格予審 ( 2)投標程序 ( 3)開標與中標 148 1Z206082 合同的履行要求 ( 1)合同管理 ( 2)計劃管理 ( 3)成本管理 ( 4)財務管理 ( 5)物資采購管理 ( 6)質量管理 ( 7)分包商管理 ( 8)移交和竣工驗收管理 149 1Z206083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爭議的解決方法 1) 協(xié)商和解 2) 第三方的調解 3) 按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 4)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P180 150 爭議解決的方法 和解 調解 FIDIC合同中的 DAB,世行招標文件中的 DRB 仲裁 訴訟 151 天津仲裁委員會向經濟和社會各界推薦如下示范仲裁條款: “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 ” 。 3 √ √ 工程師指令錯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5 √ √ 發(fā)包人未能完成其義務(九項工作),造成成延誤,賠償承包人損失。 13 7 √ √ 因發(fā)包人原因暫仃施工。 √ √ 發(fā)包人要求工程部份或全部達到優(yōu)良標準。 √ ( 2)發(fā)包人檢驗收合格后,又發(fā)現承包人造成的質量問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 ( 1)工程質量因工程師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人造成的返工、修改。 11 √ √ 工程師要求重新檢驗,檢驗結果為合格。 12 √ √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且設備為發(fā)包人采購。 14 √ 發(fā)包人所供材料、設備延誤或不合格。 16 √ 不可抗力。 (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條件) 140 施工合同容易發(fā)生索賠的主要條款 錄自 《 建筑工程施工示范文本應用指南 》 徐崇祿、任也增、劉新鋒編著 注: √ 因發(fā)包人原因 ,解除合同,由發(fā)包人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