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這又一次讓我開了眼界。因為當時速錄員說到場人員包括誰誰誰的時候,確是有說到x哥的名字的,然而原被告都沒有四處尋找他的身影,可見……嘿嘿……最后,小結(jié)一下吧。首先,本文在采用了大量口語化描述之余,也混合了不少文言文的語法,如此并非有意為之,也非對此文不敬,而是此乃個人發(fā)展出來的風格,以此應(yīng)對此類文章最是適合。至于此類文章是個神馬文章呢?其實就是應(yīng)付了事的文章了。to be honest,此文老濕們到底會否從頭到尾看看還是個問號,當然,如果我此文確被老師看到了,那老師也斷不該因為我的胡扯亂謅而大發(fā)雷霆,因為,這是一篇原創(chuàng)的作文,最起碼,這里的xx多字都是我坐在電腦前面一字一句的碼出來的,其他的同學,我不敢說他們都是“復(fù)制——粘貼”出來了xx字,但無需確認他們的假,只要辨認出我的真,那此文便成功了。至于實習,其實真的無甚可總結(jié)的心得,因為接觸的事務(wù)實在有限,況且在那辦公室內(nèi)耳濡目染,所感的無非是當代公務(wù)員,也可以說是官場的最一般現(xiàn)象,而法官、律師在我等愚人心中,早已是面目全非,部分人甚至額頭除卻利益二字再難見公正公義之身影,如此世情,令我這未入世的法學生情何以堪?所以為避免過于非主流,那些東西還是在此不表了。以下為唱紅歌時間 總的來說,這次的實習讓我獲益良多,讓我對法學和法律實務(wù)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認識,讓我對未來的學習充滿了興趣和信心,以后我要多加努力,多加留心進入法院工作的信息,對剩下的大學生活進行合理積極的規(guī)劃,為成為一個公平正義的法官而努力奮斗。我是法律人,我自豪!我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