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信用證流程-資料下載頁

2025-07-27 16:18本頁面

【導讀】(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并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件后,即裝運貨物。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進出口雙方同意用跟單信用證支付后,進口商便有責任開證。易,而不是貨物交易。銀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請人不能希望銀行工作人員能充分了解每。的想欺騙,他也無法得到完全保護。列對各方均顯累贅的信用證。有權要求申請人交出一定數額的資金或以其財產的其他形式作為銀行執(zhí)行其指示的保證。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中國地方、部門及企業(yè)所擁有的外匯通常必須存入中國的銀行。權憑證的單據仍屬于銀行。其次,開證行一旦接受開證申請,就必須嚴格按照申請人的指示行事。區(qū)的代理行,即通知行進行轉遞的。通知行的責任是應合理謹慎地審核它所通知信。信用證的金額總數應與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該合同的全部應付費。超過銷售合同中規(guī)定投保范圍的任何費用應由申請人負擔。單據表面上互不相符,應視為表面上與作用證條款不相符。

  

【正文】 開證申請人收到開證行交來的信用證來單通知書及單據,發(fā)現(xiàn)單證不符的,應與開證行、受益人協(xié)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開證行審核單據發(fā)現(xiàn)不符時,應在收到單據的次日起五個營業(yè)日內將全部不符點用電 訊方式通知交單人。該通知必須說明單據已代為保管聽候處理。同時商洽開證申請人,開證申請人同意付款的,開證行應即辦理付款,開證申請人不同意付款的,開證行應將單據退交議付行或將信用證正本、信用證修改書正本及單據退交受益人。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交存的保證金和其存款賬戶余額不足支付的,開證行仍應在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付款。對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貸款處理。對申請人提供抵押、質押、保函等擔保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索償。 第三十條 開證行付款后,對議付行或受益人不具有 追索權。 第五章 單據審核標準 第三十一條 銀行收到單據時,必須僅以單據為依據,認真審核信用證規(guī)定的一切單據,以確定其表面是否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合。單據表面與信用證條款不符的,可以拒絕接受。 單據之間不一致,即視為表面與信用證條款不符。 第三十二條 銀行不審核信用證沒有規(guī)定的單據。銀行收到此類單據,應退還交單人或將其照轉,并對此不負責任。 信用證含有某些條件而未列明必須提交的單據,視為未列明此條件。 第三十三條 信用證要求多份單據的,所 提交的單據中至少應有一份正本。除信用證號有規(guī)定外,單據通過電腦處理或復寫等方法制作,只要單據注明為正本,銀行也將接受其作為正本。 第三十四條 信用證要求提交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和商業(yè)發(fā)票以外的單據時,應對單據的出單人及其內容作出明確規(guī)定。未作此規(guī)定的,只要所提交的單據內容與其他規(guī)定單據不矛盾,銀行可予接受。 信用證使用意義模糊的詞語(如 “著名的 ”、 “一流的 ”等)描述單據的出單人時,所提交的單據表面與信用證其他條款相符,銀行可予接受。 第三十五條 所有單據的出單日期均不得 遲于信用征的有效期或交單期。 第三十六條 商業(yè)發(fā)票 (一)商業(yè)發(fā)票必須是國家稅務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發(fā)票,其抬頭應為開證申請人。 (二)發(fā)票中的貨物描述必須與信用證規(guī)定相符,其他一切單據則可使用貨物統(tǒng)稱,但不得與信用證規(guī)定的貨物描述有抵觸。 (三)除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外,發(fā)票金額不得超過信用證所允許的金額。 第三十七條 運輸單據 (一)公路、鐵路、內河、空運或海洋運輸單據 1.信用證要求公路、鐵路、內河、空運或海洋運輸單據,只要單據類型與信用證規(guī)定 相符,銀行可予接受。 2.單據表面必須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簽章。 3.單據蓋有收妥印章,蓋章日期即視為裝運日期;未蓋此章的,則單據出具日期即視為裝運日期。 4.運輸單據必須注明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運地和目的地。 5.信用證禁止轉運的,只要運輸全過程包括在同一運輸單據中,銀行可予接受注明將轉運或可能發(fā)生轉運的運輸單據。 6.在公路、鐵路、內河或海洋運輸方式中,不論運輸單據是否注明為正本,銀行將視所提交的運輸單據為全套正本予以接受;在空運方式中,不論信用證如何規(guī)定 ,銀行將接受開給發(fā)貨人的正本空運單據。 (二)郵政收據 郵政收據表面應有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運人蓋章,蓋章日期或其他加注日期視為裝運日期。 (三)信用證規(guī)定僅提交貨物收據作為運輸單據時,該單據的出具日期即視為貨物裝運日期。 第三十八條 保險單據 (一)保險單據必須由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并簽章。 (二)除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外,保險單必須提交正本。 (三)除保險單據表明保險責任最遲于裝運日起生效外,該單據的簽發(fā)日期不得遲于運輸單據注明的裝運日期。 (四 )除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外,保險單據的投保金額不得低于發(fā)票上的貨物金額。 (五)信用證應規(guī)定所需投保險別種類及必要的附加險,無此規(guī)定的,保險單據應表明已投保基本險。 (六)除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外,銀行將接受標注有免賠率或免賠額約束的保險單據。 第六章 免責與罰則 第三十九條 銀行對于任何單據的形式、完整性、準確性、真?zhèn)涡曰蚍尚Я?,不承擔責任? 銀行對任何單據中有關貨物狀況及與貨物運輸有關當事人的信譽、能力等,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銀行對由于任何電報、信函或 單據郵遞過程中發(fā)生延誤、遺失所造成的后果,或者電訊傳遞過程中發(fā)生的差錯,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銀行對于因特大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而中斷營業(y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不承擔責任 .除經開證行特別授權外,銀行恢復營業(yè)后,對于在營業(yè)中斷期間逾交單期或有效期的信用證,將不再據以議付。 第四十二條 對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開辦信用證業(yè)務的金融機構,除按本辦法承擔信用證上的責任外,中國人民銀行應沒收其手續(xù)費所得,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其處以 3 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對于偽造、變造信用證或偽造、變造附隨的單據、文件的,或者利用偽造的信用證進行詐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等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通知行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時間通知信用證的,對其處以通知手續(xù)費 10倍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開證行對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無理拒付、拖延付款的,應按單據金額每天萬分之五向議付行或受益人支付賠償金,并對其處以按單據金額每天萬分之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五 條 信用證憑證、信用證申請書、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信用證修改書、通知書、議付申請書、議付結算憑證等格式、聯(lián)次由中國人民銀行統(tǒng)一制定,各商業(yè)銀行制作。 第四十六條 銀行辦理信用證結算業(yè)務,應按郵電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向當事人收取郵電費,并按以下標準收取手續(xù)費。 開證手續(xù)費:按開證金額的 0. 15%收取,最少不低于 100 元; 修改手續(xù)費:按每筆 100元收取,增額修改的,對增額部分按開證手續(xù)費標準收取,最少不低于 100 元。不另收取修改手續(xù)費; 通知手續(xù)費:按每筆 50 元收??; 修改通知手續(xù)費:按每筆 50元收??; 議付手續(xù)費:按議付單據金額的 0. l%收取。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 199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第十二節(jié) 軟條款信用證淺析 在信用證分為可撤銷和不可撤銷兩大類的同時,實際上還存在著第三類雖戴著不可撤銷的帽子,事實上卻附有大量軟條款的信用證。而這種所謂軟條款的信用證( soft clause l/c),事實上就是開證行可以隨時隨地自行免責的信用證。 就目前國際間 運作實務來看,軟條款信用證的來勢較猛。過去人們似乎總是對轉讓信用證慎之又慎,對其風險格外重視。然而一張帶有軟條款的信用證,其性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不外乎是一種欺詐,與轉讓信用證的風險程度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比如有一家意大利銀行開出的信用證稱,該信用證只有在收到意方進口許可證后方能生效,而這種生效還需經開證申請人的授權。此外,議付行還要提示開證申請人驗貨證明,待由開證人確認后,開證銀行方可將款項貸記有關賬戶。這是一張比較典型的帶有軟條款的信用證。該證雖標有不可撤銷信用證的字樣,但稍有 一點國際結算常識的人都會看出,在其實際動作中卻與可撤銷信用證毫無不同。因為開證申請人(進口商)自始至終都控制著整筆交易,而受益人(出口商)則完完全全地處在被動地位。 又如一張巴基斯坦某銀行的來證寫得更為露骨:該證明確規(guī)定付款的前提是要由獨立的檢查人員在特定的地點 ——卡拉奇的碼頭上就貨物的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檢驗后才能決定最終支付多少貨款。眾所周知,無論國際商會關于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的 400 號文件還是 500 號文件,都明確地規(guī)定了信用證項下單據的獨立性;在信用證業(yè)務中,各有關當事人所處理的 只是單據,而不是單據所涉及的貨物、服務或其他行為。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 1994 年開始實施的國際商會第 500 號文件( UCP500)中,將原第 400 號文件第四條單據及貨物的 “處理 ”一詞,從 “DEAL IN ”改為 “DEAL WITH”,再次強調了信用證業(yè)務只管單據,不管貨,單據、貨物絕對獨立的原則。而帶有軟條款的信用證的主要特點,恰恰是在貨物的問題上設置陷井,誘人上當受騙。所謂驗貨后付款,說穿了就是開證行對付款及單據均不承擔責任,這樣受益人對貨物及貨權實際上完全失去了控 制,處于一種窘困和無保障的狀態(tài)。應該說,這類信用證是完全有悖于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的精神的。 常見的軟條款大致可歸納為 4 種: 1). 變相可撤銷信用證條款;當開證銀行在某種條件得不到滿足時(如未收到對方的匯款、信用證或保函等),可利用條款隨時單方面解除其保證付款責任。 2). 暫不生效條款:信用證開出后并不生效,要待開證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書通知方可生效; 3). 開證申請人說了算條款:信用證中規(guī)定一些非經開證申請人指示而不能按正常程序進行的條款。如 發(fā)貨需等申請人通知,運輸工具和起運港或目的港,需申請人確認等。 4). 無金額信用證( zero letter of credit);信用證開出時無金額,通過修改增額或只能記賬,而不發(fā)生實際現(xiàn)匯支付。 那種比較典型的帶有未生效條款的軟條款信用證。通常還可以用幾個 “不 ”字來概括。即開證行不通知生效,不發(fā)修改書,開證人不出具證書或收據,不來驗貨,不通知船公司船名等,并常常伴有要求出口商提前支付 5%甚至更高履約金的字樣,其中有不少是在證外合同中早就規(guī)定好了的。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研究報告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