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標準可作為供需雙方簽訂裝飾裝修合同的質量依據。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參考了gbj301-88《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2-88《建筑采暖衛(wèi)生與。煤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4-88《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qb1838-93《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guī)范》和qb/t6016-97《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guī)范》等標準的規(guī)定。本標準中給排水管道、電氣、衛(wèi)浴工程均為強制性條款。關安全、防火、環(huán)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guī)程。施工前,必須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如供需雙方有爭議時,可由市級法定建材質檢機構仲裁檢。確需移動表具,應由業(yè)主向燃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能施工。所有接頭、閥門與管道連接處應嚴密,不得有滲漏現象,管道坡度應符合要求。插座離地面應不低于200mm。使用軟管接到燈位的,其長度不應超過1m。導線與燃氣管路的間隔距離按表1的規(guī)定,并用鋼卷尺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