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具維修單并入維修臺帳。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報廢。以及其他影響安全使用的結構缺陷;10不符合消防產(chǎn)品市場準入制度的滅火器;錄,并通知送檢單位。卸,夾具和筒身接觸部位應襯軟性耐磨材料,以免碰傷筒體,禁止使用鐵錘重出;拆卸后滅火器應將筒體內部藥劑倒入專用容器。銹蝕,筒口等部位完全銹蝕者,應予報廢。更換,必須符合原生產(chǎn)廠商的設計要求。4款有關規(guī)定處理;、充裝滅火劑應在全封閉狀態(tài)下進行。、復查總重量記錄。啟動灌充機后檢查真空壓力及真空泵工作是。充好的滅火器復稱檢驗。裝上減壓器后,應檢查是否松動及漏氣,內氣壓力低于時應停止使用。以防充氣管接頭松動傷人。鐘內如有一滴氣泡逸出都判定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