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90后“蓉漂”買房記:你的合同需要公證書的加持!·要說中國人一輩子最大的支出是什么,肯定就是房子了。·要說年輕人最想買什么,肯定也是房子。房子在中國人眼里,它不僅僅是一筆資產,更承載著一個人對“家”的基本渴望。90后記者小丁和大多數“蓉漂”比起來幸運得多。經歷了半年的四處看房奔波,小丁在高新區(qū)看中一套86平的二居室,談好價格后和賣家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5萬元定金。因為房價上漲,賣家反悔了。繼續(xù)履行合同,協助買家完成過戶及交付手續(xù)。候,卻被房管局告知,因涉及債權訴訟,房子剛被法院查封了。法院調查后發(fā)現賣家除了房子外一無所有,就先行查封了他唯。向法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zhí)行的,(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zhí)行;最終,法院支持了小丁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