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電、調度、通信、自動化工作中的電氣工作內容。動化運行部門的電氣工作。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的審核簽發(fā)人員。符合安全標準的責任人員。完成各項安全措施,負責辦理工作許可、中斷、轉移和終結手續(xù)的人員。范圍內工作的設備、設施維護工作人員或基建施工人員。雙簽發(fā)時變電站(發(fā)電廠)或主管部門的工作票簽發(fā)人也稱為工作。其他元件截然分開的部分,以及相應的二次部分。將故障或異常的設備、設施進行處理的工作。變壓器有載調壓分接頭、消弧線圈分接頭等設備達到指令狀態(tài)的操作。自動裝置滿足帶電要求。在該狀態(tài)下設備的保護和自動裝置、控制、合閘及信號電源等均應退出。d)口頭或電話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