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據(jù)表2結果進行合理性分析,對SBR池容設計的各種方法作綜合評價如下: ① 曝氣時間內負荷法和動力學設計法所得池容明顯偏大,停留時間過長,ΔH已超出允許范圍,實際的MLSSmax僅為1508 mg/L和1655mg/L,要達到假定的活性污泥濃度必須使總污泥齡達30d左右,這樣則污泥負荷過小,不利于除磷脫氮。故該兩法若用于目前的設計,尚有待改進和完善,但其設想及動力學的理論原理和對SBR池容設計的進步將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② 容積負荷法和總污泥負荷法實質上系屬同一種方法,當采用相應參考文獻中的設計參數(shù)時所得池容偏小、停留時間過短、ΔH也已超出允許范圍;當負荷參數(shù)采用總污泥量綜合設計法的公式推算值時,則所得SBR池容趨于合理、偏差縮小,但仍然存有ΔH、Hmax等參數(shù)與沉降速度、沉淀面積及保護高度之間的關系相脫節(jié)的缺陷,最終將影響處理效果。 因此該兩法宜謹慎采用,特別是對公式中的負荷參數(shù)應以通過計算代替假設,但對式(15)應進行修正,以與該兩法的計算公式相適應。 ③ 總污泥量綜合設計法中所考慮的因素及出發(fā)點均與SBR反應池的功能特性密切結合,避免了前幾種方法中所存在的問題及缺陷。通過包括硝化、反硝化和厭氧三個反應階段所需反應歷時及階段污泥齡的校核計算(方法略);所需污泥齡分別為8及10d。而本算例假定總污泥齡為15d,其SBR池容完全能滿足進行除磷脫氮的需要,且維持了合理的負荷及活性污泥濃度。 ④ 從有關參數(shù)得知:總污泥量綜合設計法SBR池容合理;ΔH在允許范圍內;MLSSmax=3235mg/L,在3000~4000mg/L之間;Ns=(kgMLSSd),~(kgMLSSd)范圍內;Nn=(kgMLSSd),符合除磷脫氮負荷要求;MLSSmin=5269mg/L近似于6000mg/L;ΔV/V=%≤40%,符合最佳充水比。 該法在所有設計參數(shù)中除SVI、ts、td按經(jīng)驗假定外,均依據(jù)進水水質由公式推算而得,不會產生與其他現(xiàn)行方法的矛盾。同時在推求池容過程中確定了SBR池的幾何尺寸,這是其他方法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