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人身傷害、操作失誤和延誤、檢修質量不良等問題,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規(guī)范性附錄。本標準由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本標準由企業(yè)管理策劃部歸口。本標準主要審定人:馮樹禮。本標準委托設備工程部負責解釋。本標準是首次發(fā)布。形成的報告和記錄。本標準適用于天津大唐盤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工器具管理工作。不適用于固定的檢。修、檢驗工器具和各實驗室儀器。下列文件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各作業(yè)區(qū)、運行各值、各班組應明確一名兼職工器具管理員。構成固定資產的按固定資產管理標準執(zhí)行。人員變動要辦理移交手續(xù)。各運行值應建立工器具登記卡,由副值負責領用、登記、保管、交接班檢查。生產工器具損壞、丟失,使用者必須及時向本部門工器具管理匯報,及時進行補充。。生產工器具的生產廠家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入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