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已于2020年7月8日經第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具有商業(yè)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設備、罐式容器等專用車輛進行的貨物運輸。本規(guī)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站(場),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經營場所。信用,公平競爭。第四條鼓勵道路貨物運輸實行集約化、網(wǎng)絡化經營。采用集裝箱、封閉廂式車和多軸重型車運輸。行政區(qū)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部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三)經營道路貨運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證明;(四)貨運站竣工驗收證明;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上注明經營范圍。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購置車輛或者已有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并符合條件的,第十七條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前告知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xù)。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