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四百四十一條。排矸系統(tǒng)、排水系統(tǒng)、供電、供水、供壓、氣系統(tǒng)等。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每個出口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道連接處20米范圍內(nèi)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米。⑵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進行開采的;⑶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人,每臺絞車有司機1人、井下電鉗工1人。的原則;⑷“三同時”原則;⑸“四不放過”原則。氣溫度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yè)。米空間,瓦斯?jié)舛冗_到2%以上的地點。極限范圍內(nèi);⑶有一個能引起煤塵爆炸的高溫火源。力時,造成的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