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序,認真履行手續(xù)。關于發(fā)展黨員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時期,隨著黨的工作重點。黨組織接到申請后,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審查同意后,便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止平時無記錄,入黨前閉門造車、突擊編寫的現(xiàn)象。1、座談會黨外群眾一般不少于8人,不夠8人的,支部應加以說明。2、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準備列為發(fā)展對象之前召開。記錄整理表內(nèi)評定意見反映要求真實。象,并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審定,方可下發(fā)《入黨志愿書》。記表并由市委組織部蓋章,裝入入黨材料檔案。親友中被停職、拘留審訊等,現(xiàn)在尚無結論和處理的問題。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議情況;6、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shù)以上;個別談心的方式,聽取黨內(nèi)外人員對入黨申請人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