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車輛購置稅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應稅車輛為征稅對象,對購置和。車輛購置稅是2020年1月1日出臺的新稅種,是在原交通部門收取的車輛。購置附加費的基礎上,通過“費改稅”方式演變而來的。開征車輛購置稅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一)車輛購置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稅,以稅收條例的形式公布加。大了組織征收的剛性和力度。(二)有利于稅務部門實行規(guī)范化的征收管理。(三)車輛購置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稅后,納稅人依法繳納稅款,個領域在同一起跑線上開展競爭,促進經(jīng)濟健康發(fā)展?,F(xiàn)行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nóng)用。3的兩個車輪的機動車。500kg,最高車速不大。根據(jù)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上述“其他情形”的車輛,目前主要包括以。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車輛購置稅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公布。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