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明確公共利益,規(guī)范政府征收征用行為《城鎮(zhèn)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第三條規(guī)定“城鎮(zhèn)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鎮(zhèn)規(guī)劃,有利于城 鎮(zhèn)舊區(qū)改造和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边@條規(guī)定表明只要是符合城鎮(zhèn)規(guī)劃、舊區(qū)改 造、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的,都可以認定是為了公共目的,可以對私人的房屋財產 進行征用。而這種規(guī)定也并沒有將商業(yè)項目從公共項目中區(qū)分出去[7]。依據憲法修正案,無論是國家對土地的征收或征用以及對私有房屋的征收或征用,其目 的都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因此,對“公共利益”進行立法解釋,并對其范圍進行明確 界定是非常必要的。按照國際上公認的標準,世界各國認為“公共利益”嚴格限定在國防、環(huán)境保護、公共活動場所等方面。世界上法制比較完善的國家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界定,一般 可分為兩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土地征用制度或有關法律對社會公共利益的范圍沒有明確限 定,但其可以通過其它法律對私人土地或財產給與充分保護。如澳大利亞征用法規(guī)定,“公 共目的”是指議會有權力制定法律來限定的用途;第二種形式是在土地征用制度或有關法律 中,采用列舉法嚴格限定公共利益的范圍。如日本將公共利益目的的范疇嚴格限定在關系國 家和民眾利益的35種公益事業(yè)項目,其中包括依據道路法進行的公路建設;以治水或水利為目的在江河上設置的防堤、護岸、攔河壩、水渠、蓄水池及其他設施。國家、地方團體進行 的農地改造與綜合開發(fā)所建的道路、水渠等設施;鐵路、港口、機場、氣象觀測、電信、電 力、廣播、煤氣、博物館、醫(yī)院、墓地、公廁、公園等等。根據我國的國情,筆者認為,應 該采取第二種形式來界定公共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必須是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它關注 的應該是這個社會整體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采用列舉法規(guī)定公共利益,有利于防止政府濫用征地 權力,和防止被征地農民和房屋所有權者受到侵害[8]。在明確了公共利益的基礎上,就可以以此來判斷一個拆遷項目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是 否符合拆遷的前提條件,從而杜絕那些打著公共利益的幌子來為自己或某些利益集團牟利的 行為,從根本上鏟除腐敗的隱患。在我國市場經濟逐步向縱深發(fā)展的過程中,我國的經濟水平也日益提高,這一方面帶來 了人們生活水平的極大提高,同時也給我國的社會帶來的各種問題。我國城鎮(zhèn)房屋拆遷中的 補償就是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而且由此引發(fā)的社會問題日益增加。本文通過對拆遷補償的 初步分析,找出其中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但是,城鎮(zhèn)房屋拆遷安置是一項非常 復雜的工作,它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本文只分析了目前拆遷補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拆 遷實施中,對其他方面存在的拆遷問題也應當進行分析、解決。作者簡介:王文娟(),女(漢族),籍貫山西,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講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參考文獻:[1] [J].工程與建設,2006(4),146199.[2] ——以上海為例[J].中國房地產,2005(8),5559.[3] [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2004,2358.[4] 王霞,[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 年第1版,1960.[5] [J].貴州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1),123126.[6] ——以上海世博會動拆遷為視角[J].價格理論與實踐,2006(4),5762.[7] [J].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6(1),3439.[8] [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1992, problems and tactics of house relocation pensationWang Wenjuan Wang Haoxian(The School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Abstract: The core problem of house demolition lies in pensation laws are still in quite a disorder, many house owners interest is at the risk of being violate in the article below devotes 2 main parts to the research of the house demolition pensation first part introduces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pensation system of house demolition, including the suburb collective land expropriation pensatory regime, the pensation procedure, the pensation range, the relocation pensation standard, the real estate appraise the market, the public interest goal second part aims to give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to the questions which in the first part words: relocation pensation。problems。tactics第三篇:作者簡介作者簡介張勤,字楚楓,號一林(一0),夕陽名乙山,一力,楚燁,紫楓堂主人。男,漢族,1944年11月生于湖北鐘祥羅集,晚年隨子居住荊門掇刀。一生在農村從事畜牧工作,高級牧醫(yī)師,國家干部,中國畜牧獸醫(yī)學會會員,湖北省科技寫作研究會理事,湖北省科技傳播學會常務理事,鐘祥市第二、三屆政協(xié)委員。曾在《中國牧業(yè)通訊》、《中國獸醫(yī)雜志》、《湖北農業(yè)科學》等10多部雜志報刊發(fā)表畜牧科技文章400余篇,獲獎10多次,參編合著《畜牧獸醫(yī)適用技術百科全書》、《優(yōu)質高產高效農業(yè)技術指導》、《商品蛋生產新技術》等,后者獲省農業(yè)實用技術叢書特等獎。1998年第二期《中國牧業(yè)通訊》曾以《張勤在基層科普中閃耀》重點報道,同時《湖北農業(yè)科學》雜志、《湖北農民報》相應多次報道。曾任中國老年作家協(xié)會、中國詩詞家聯誼會,荊門市作家協(xié)會會員,發(fā)表文學作品300余篇(首),獲獎20多次,并出版文集《櫻桃紅了》、《楓葉紅了》。同時,一生愛好書法,作品入選、入展、入編、收藏600余幅,獲獎200多次,已出版《壹林書法作品集》。曾為中國國際文藝家協(xié)會、中國國學協(xié)會、中國書法藝術委員會、中國書法藝術研究會會員,中國書畫家協(xié)會理事,中國書畫研究院研究員,北京寶延軒書畫院院士、并聘為榮譽副院長,中國老年書畫研究會、中國硬筆書法協(xié)會、湖北省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曾任荊門市書協(xié)理事、荊門市掇刀區(qū)書協(xié)(含老書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楚簡書法專業(yè)委員會主任,掇刀區(qū)首屆文聯委員、書協(xié)顧問等職。曾發(fā)表書法論文20余篇,并有多篇獲獎。傳入《國學藝術大典藏》、《中國書畫人才大典》、《世界文化名人辭?!返?0多部書典,并被授予“少林國際知名藝術家”、“中國書法百杰”、“當代中國實力派書畫家”、“德藝雙馨藝術家”等榮譽稱號,曾獲“世界文化名人成就獎”、“國際文化交流貢獻獎”等殊譽。第四篇:作者簡介中國當現代作者簡介朱自清(1898—1948)字佩弦,江蘇揚州人,中國現代作家、學者。在北京大學學習時參與“五四”運動,曾經參與發(fā)起“中國新詩社”和創(chuàng)辦《詩》月刊,為文學研究會的早期成員,抗戰(zhàn)勝利后參加反蔣反美斗爭,拒領美國救濟糧,死于貧病交加中。主要作品有詩歌《雪朝》和《蹤跡》,散文集《背影》、《歐洲雜記》等。其散文文筆清新,風格淡雅,開創(chuàng)了中國現代散文創(chuàng)作之先河。冰心(1990—1999),原名謝婉瑩,福建長樂人,中國現代女作家、翻譯家。青年時就讀于協(xié)和女子大學預科。1921年加入文學研究會。1923年赴美國留學,1926年回國先后在燕京大學、清華大學女子文理學院任教。新中國建立后任中國文聯委員,中國作協(xié)書記處書記等職,主要作品有詩集《繁星》、《春水》散文集《寄小讀者》、《往事》等。其散文清麗優(yōu)美,被稱為“冰心體”。魯迅(1881—1936)原名周樟壽,后改名為樹人,浙江紹興人,中國現代文學家、思想家。1920年赴日本學醫(yī),后棄醫(yī)從文。1909年回國?!拔逅摹边\動期間在北京參與《新青年》雜志的編輯工作,為新文化的運動的主要倡導者和領導者之一。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