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事項;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信訪事項不得相互推諉扯皮,要秉公辦事、分清責任、盡快處理。第二十三條信訪工作人員如與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應當回避。第二十四條為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信訪工作人員不得將檢舉、揭發(fā)、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遞給被檢舉、揭發(fā)、控告的對象。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壓制、打擊報復、迫害信訪人。第二十五條信訪人和有關部門應當遵守、執(zhí)行信訪事項處理決定;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意見之日起30天內請求原辦理部門或其上一級主管部門復查,再次受理部門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天內認真復查辦理。經復查,信訪事項處理決定正確的,不再處理。終結處理意見應抄送相關單位和部門。第二十六條學校各黨政職能部門發(fā)現(xiàn)本部門對信訪事項處理、復查確有錯誤的,應立即糾正;上級部門有權對下級部門處理不當的信訪事項進行重新處理。第二十七條學校各黨政職能部門應當及時分析信訪事項反映的學校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愿望,提出建議,改進工作。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八條學校信訪辦公室將定期公布信訪工作情況,對未按時完成信訪工作任務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九條信訪人妨礙信訪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可視其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違反國家法律或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和司法部門處理。第三十條學校以往制定的信訪工作制度,凡與本條例有沖突的,以本條例為準。第三十一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第二篇:北京郵電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郵電大學 主管部門:教育部 工信部 學校類型:理工類 學校性質:211大學學校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號 官方網址:學校簡介北京郵電大學()北京郵電大學(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munication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信息科技為特色、工學門類為主體、工管文理協(xié)調發(fā)展的多科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111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是“北京高科大學聯(lián)盟”成員,為首批碩士與博士學位授權單位之一,由教育部與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共建,設有研究生院。學校創(chuàng)建于1955年,原名北京郵電學院,1960年被確定為全國64所重點大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