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nèi)容簡介】
選舉日期、投 票地點將在 xx 月 xx 日 xx 日公布。 ( 6)公布選民補正榜。選民名單公布后,如發(fā)現(xiàn)存在漏登、重登、錯登的情況或有新的變化,要及時向選舉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并完成相關補正手續(xù),選民補正榜將在選舉 2 日前公布。 ( 7)處理申訴 選民對公布的名單有意見,可以按規(guī)定提出申訴。申斥人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服從的,可以在選舉日的 5 日前向縣人民法院起訴,縣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前作出判決。 提名推薦協(xié)商確定代表候選人階段( xx 年 xx 月 x 日至 x月 xx 日) 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按照法律規(guī) 定,各政黨、人民團體聯(lián)合或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 10 人以上聯(lián)合推薦代表候選人,法律地位相同,均應填寫《代表候選人推薦表》,在提名推薦過程中,推薦者應向選民小組介紹所提候選人的情況。無論何種形式所提名推薦候選人都不得超過應選的代表名額。具體做法是: ( 1)向選民告知選民提名權利及時間、方法。 ( 2)召開選民會議,提名推薦候選人。 ( 3)政黨、各人民團體聯(lián)合或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 ( 4)選舉辦公室匯總提名名單,連同《代表候選人推薦表》一并上報選舉領導小組審查。 第 5 頁 共 8 頁 ( 5)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對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反復進行比較、選擇,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 介紹代表候選人階段( xx 年 x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 1)宣傳代表素質(zhì)和結構要求。 ( 2)印制《代表候選人情況簡介》。 ( 3)組織代表候選人到選區(qū)與選民見面。 投票選舉階段( 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 1)做好投票準備工作,發(fā)布選舉公告。 ( 2)認真核實參選人數(shù)。核實參加選舉大會和在投票站投票的人數(shù)、委托投票的人數(shù),并做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