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nèi)容簡介】
DA的觀測數(shù)據(jù)如題圖341所示,其已知數(shù)據(jù)為:xA=,yA=,AD邊的方向角αAD=。試用表格計算B、C、D三點的坐標。題圖341表341點號觀測值(右角)改正后的角值坐標方位角邊長(m)增量計算值改正后的增量值坐標點號ΔxΔyxy123456789101112AABBCCDDAAB∑fβ=fβ容=K==FX=FY=∑Δx=∑Δy=《工程測量》模擬題三一、單項選擇題(下列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本題共10個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 A )。 2. 為了充分顯示地貌的特征和便于地形圖的閱讀和應用,在地形圖上常采用的三種等高線是( D )。、山脊線、地性線 、地性線、示坡線、計曲線、間曲線 3. 下面不屬于施工測量的主要內(nèi)容的是( B )。A. 建立施工控制網(wǎng) B. 確定場地平整的設計高程C. 變形觀測 D. 建筑物、構(gòu)筑物的詳細放樣,則地形的坡度( A )。(小) (大) ,水平度盤讀數(shù)為300186。,欲測設45186。的水平角值于AB直線的左側(cè),則水平度盤的讀數(shù)應為( D )。 A. 15186。 B. 75186。 C. 165186。 D. 345186。 6. 消除儀器下沉的影響(D )。A.采取設置偶數(shù)測站的方法B.使前、后視距離相等 C.前、后視中使用同一根水準尺D.采用“后、前、前、后”的觀測程序7. 相對高程是由(A)起算的地面點高度。 A.任意水準面B.水平面C.大地水準面D.豎直面8. 平板儀的安置包括概略整平、對中、精確整平和定向四項工作,最為重要的一項為(D)。 A.概略整平B.對中 C.精確整平D.定向9. 在施工放樣中,當建筑場地平坦,且控制點離放樣點不超過一整尺段長度時,可采用( C )。 A. 極坐標法B. 角度交會法 C. 距離交會法D. 直角坐標法10. 經(jīng)緯儀測繪法實質(zhì)上是( A )。 A.極坐標法B.方向交會法 C.距離交會法D.直角坐標法二、多項選擇題(下列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本題共5個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11. 土木工程測量學的主要任務是(ACE )。A. 研究測繪地形圖的理論和方法 B. 研究在地形圖上進行施工放樣的技術與方法C. 研究在地形圖上進行設計的方法 D. 研究建筑物建筑質(zhì)量檢驗的基本原理與方法 E. 對大型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位移與變形監(jiān)測12. 經(jīng)緯儀的各軸線之間需要滿足的幾何條件是( ABC )。A. LL⊥VV B. CC⊥HH C. HH⊥VV D. CC⊥LL E. 十字絲豎絲垂直于橫軸13. 地面點沿鉛垂線到大地水準面的距離稱為( AD )。A. 絕對高程 B. 相對高程 C. 大地高 D. 海拔高 E. 高差14. 高層建筑的施工測量主要包括(ABCD )等工作。A. 基礎定位 B. 建網(wǎng) C. 軸線點投測D. 高程傳遞 E. 以上都不對15. 測設的基本工作包括( ABD )。A. 測設水平角 B. 測設水平距離 C. 測設方位角D. 測設高程 E. 測設豎直角三、判斷題(正確的填“√”;錯誤的填“”。本題共5小題,每小題1分,共5分)16. 在確定變形觀測的精度時,通常建議觀測的中誤差應小于允許變形值的1/10~1/20。 (對 )17. 一條細繩系一錘球,系繩在重力作用下形成的下垂線,稱為鉛垂線。鉛垂線是測量工作的基準線。 (對)18. 后視水準尺讀數(shù)大于前視水準尺讀數(shù),則前視點比后視點低。 ( 錯 )19. 水準儀圓水準器調(diào)平時,氣泡移動方向與左手大拇指運動方向相反。 (錯 )20. 水準儀十字絲橫絲不垂直或水準軸不平行于視準軸時,可采取前、后視距相等的方法消除。(對)四、名詞解釋(本題共3小題,每小題3分,共9分)21. 比例尺精度22. 系統(tǒng)誤差23. 高差五、填空題(本題共5小題,每空1分,共10分)24. 在177。 ,其標高利用墻身 來控制。 和控制測量,控制測量包括平面控制測量和 。 和 。27. 測量上常用的高程基準面是 ,基準線是 。28. 在碎部點測繪點的平面位置,根據(jù)地形條件和控制點的布設,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交會法。六、簡答題(本題共2小題,每小題5分,共10分)29. 簡述施工測量的精度要求。30. 何謂水準管的分劃值?其數(shù)值大小與測量儀器的精度關系如何?七、論述題(本題共1小題,10分)31. 采用一般方法測設水平角的步驟?八、案例分析題(本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 共20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