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nèi)容簡介】
。暑假實踐報告大學篇篇二19世紀美國著名律師威爾曼(francis l wellman)曾說過:從事法庭辯論的律師需要有出眾的天賦、邏輯思考的習慣,對廣泛常識的清晰排氣、無窮的耐心和自制力,對與案件相關知識的精湛理解、極度的謹慎以及最重要的——質(zhì)證過程中敏銳地揭露證詞弱點的能力。威爾曼這些話雖然是對律師來說,但其實對于同在法庭上辯論的公訴人(即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都是同樣適用的。正所謂萬丈高樓從地起,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在跟隨檢察官辦案出庭的這段時間里我深深地體會到了經(jīng)驗積累與全面熟悉案情充分準備的重要性。對于每一個接手的案子,檢察官都要對其進行全面地審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實關、證據(jù)關、定性關,弄清每個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動機、目的、手段,犯罪行為的危害、后果。當做完這些工作之后,檢察官還要精心地制作起訴書和公訴詞。起訴書是公訴人出庭活動的基礎和根據(jù),而公訴詞則是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的先行發(fā)言,是對起訴書的補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訴犯罪的作用。公訴人在出庭支持公訴,提出證據(jù),控訴犯罪,進行法庭辯論無不緊緊地圍繞著起訴書和公訴詞有條不紊地展開。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訴人還應根據(jù)提審時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tài)和認罪態(tài)度作好庭前預測,將引用的法律條款準備齊全,做到有理有據(jù),準確無誤。等預料不到的情況。這個時候,公訴人的長期經(jīng)驗積累以及對案情的熟悉就顯得非常重要了。我記得當時一位經(jīng)驗豐富的主訴檢察官曾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膽是練出來的,只有作好充分準備,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漸克服怯庭心理。這就是從實踐中總結(jié)出來的真知灼見,值得我們深思。閱卷時的耐心與謹慎,審訊時的巧妙與邏輯,庭審時的充分準備與冷靜機智,這已不單單是法律知識的簡單運用,更是心理與智力的雙重考驗。暑假實踐報告大學篇篇三通過在“電腦銷售部”一個月的實習,我覺得,銷售這個行業(yè)是比較鍛煉人的,并且我也漸漸地喜歡上這個行業(yè),以后我在選擇職業(yè)的時候可能向這方面發(fā)展。銷售助理這份工作讓我接觸到比較復雜的人和事,感悟良多。以下是我對銷售行業(yè)的一些認識:銷售是一項復雜的工作,要使得銷售成功,它需要銷售人員做必要的準備。準備工作的主旨,就是要做到胸有成竹,使下一步接近客戶的工作具有較強的真針對性,能夠有計劃有步驟地展開,避免失誤,爭取主動高效地完成銷售任務。首先,激情與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