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湖北省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免費閱讀

2024-10-15 11:49 上一頁面

下一頁面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第一百四十二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jù)證明的除外。采取劃撥方式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關于土地用途的規(guī)定。第一百三十三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guī)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第一百二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等農業(yè)生產。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第三十條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的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是指國家在新增建設用地中應取得的平均土地純收益。第四十八條違反本實施辦法規(guī)定,非法買賣、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未按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和建設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第四十二條出讓期未滿的土地使用權不提前收回。第三十八條自出租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出租人須持租賃合同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產出租登記。第三十三條抵押人將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不影響原房地產租賃關系。第四章土地使用權抵押和出租第三十條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轉讓后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條受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應按每年每平方米一元以下標準向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繳納使用金。第十四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三)市、縣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的代表聘請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由評標委員會主持開標、評標和決標工作。第九條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guī)劃和建設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實施。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對本轄區(qū)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jiān)督檢查。第四十條對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分割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沒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據(jù)情節(jié)處以非法收入20%至50%的罰款。通過協(xié)議方式出讓時,經營性用地的出讓金應高于生產用地的出讓金。(三)市、縣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合同》。第七章劃撥土地使用權第二十九條黨政軍機關、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自用辦公用房、住宅及市政公共設施、社會公益事業(yè)和國家投資建設的國有工業(yè)企業(yè)等建設用地,按劃撥方式提供。雙方應持合同和有關證件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土地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換發(fā)土地使用證。第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受讓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的定金,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出讓金或合同中約定的出讓金數(shù)額。第十二條以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按下列程序進行:(一)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發(fā)布《招標公告》;(二)投標方應當在《招標公告》指定的時間、地點,將密封的標書投入標箱,并交付人民幣五萬元的投標保證金;(三)招標方應當繳請專業(yè)人員及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委員會,公開主持招標工作。(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集體土地資產入股,集體土地股份不得轉讓。第二條企業(yè)、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在我省境內取得土地使用權。第五十四條 對不具備出讓條件的建設用地,可實行有償有限期劃撥,但不得轉讓。【章名】 第八章 罰 則第四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使用權時,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按違法所得10—50%處以罰款。第四十五條 對劃撥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的,因債務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抵押土地使用權被處分的,抵押人應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補交或用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收益抵交出讓金。重新獲得或換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按《條例》和本辦法第二章的規(guī)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或補交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xù),更換土地使用證。第三十七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提前收回。第三十二條 因債務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抵押土地使用權被處分時,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當事人應在取得之日起三十日內,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交付登記費,更換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開始履行有關義務。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承租人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的,應征得出租人同意,由出租人按《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同時符合前款兩項以上條件的,按優(yōu)惠額最高的一項辦理。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時,由縣、市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同級人民 政府(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及土地的開發(fā)、利用、經營等,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不得妨礙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二條 按照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有限期使用制度,允許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第六十一條 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所獲得的罰沒收入,按《湖北省罰沒收入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處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增值費由房產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市、縣人民政府應根據(jù)省土地估價委員會制定的基準地價估價辦法,制訂本地區(qū)土地基準地價,報省土地估價委員會批準后執(zhí)行,并公布于眾。需再次出租土地使用權的,應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第四十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其地上建筑物、其地附著物的所有權也隨之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出售,其劃撥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同一建筑物、構筑物分割出售時,出售人應事先明確各購買人應得的土地使用權比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支付補償金。第三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不得拆遷,但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雙方當事人應自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第二十七條 土地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xù)。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作為動產轉讓除外。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者應在土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以招標方式出讓的,按下列程序進行:(一)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發(fā)出招標公告;(二)投標者購取投標資料,按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交付投標保證金,參加投標;(三)由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聘請專家或專業(yè)人員組成評標小組主持開標,不具備投標資格的標書、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標書以及超過截止日期的標書,評標小組有權決定其無效;(四)評標小組對有效標書進行評審,決定中標者。有關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按國務院的有關規(guī)定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在本省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fā)、利用、經營。外商投資開發(fā)經營成片土地,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登記文件可以公開查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在評估小組簽發(fā)決標書之日起十日內,向中標者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書面通知未中標者。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后,方能依照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后,新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分割轉讓的,須經市、縣土地管理、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第五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第二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抵押。第三十一條 抵押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其抵押財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土地使用者對出讓合同規(guī)定必須拆除的設備等,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拆除和處理。補償金額按土地使用權剩余使用年限,土地出讓金金額、土地使用性質、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價值、直接經濟損失等項內容,由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協(xié)商確定。第四十三條 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包括出售、聯(lián)建分成、土地入股分成、以地易物等。第四十六條 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由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者按出讓合同一次或分次交納。第五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具體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jù)省土地估價委員會批準的基準地價,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和擬出讓土地的地理位置、使用期限、用途等確定。第五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轉讓增值費征收管理辦法,按本辦法及財政部《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權收入征收管理的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土地管理局、城建廳制定。第十章 附 則第六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可根據(jù)自愿的原則,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集體所有的土地,不得直接出讓,必須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轉為國有土地,經開發(fā)整治后,才能出讓。第七條 城鎮(zhèn)國有土地的出讓和使用,應當以規(guī)劃為前提,符合城鎮(zhèn)規(guī)劃的要求;土地使用計劃,應當和城市規(guī)劃協(xié)調一致。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協(xié)議、招標、拍賣的方式進行。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按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交付登記費,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菊旅?第五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在使用期內,可將其土地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抵押權人)作抵押,取得貸款或其他形式的債務。第三十三條 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時取得土地使用權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的,按《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收回時土地管理部門應提前半年將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理由、地塊座落、四至范圍、收回日期等通知土地使用者,并在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涉及的范圍內行文公告。【章名】 第七章 劃撥土地使用權第四十條 對劃撥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的土地使用者必須是公司、企業(yè)、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并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一)、(二)項條件。第四十六條 按節(jié)約和合理用地,促進土地流轉的原則,積極鼓勵一切超定額指標用地的單位和個人,將超占部分土地交回市、縣人民政府,由其土地管理部門按《條例》和本辦法第二章的規(guī)定出讓給需用土地者。第五十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未辦理出讓手續(xù)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責令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沒收違法所得,并可按違法所得10—50%處以罰款。需要轉讓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鎮(zhèn)國有土地是指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屬于國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第二章土地使用權出讓第七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遵循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土地作用者應簽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招標工作應有公證機關參加并出具公證書;(四)評標委員會簽發(fā)《決標意見書》后,由招標方向中標者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對未中標者也應書面通知;(五)中標者持《中標通知書》,在約定時間內與招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定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可以抵充相應部門的出讓金。第二十條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并取得收入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但必須與商品房建設分離,單獨建設。(四)在合同簽訂后六十日內或按合同約定付款期內,土地使用者向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出讓金,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登記。第三十五條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應補交出讓金,按各地制定的標定地價40%-60%的標準補交。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未經登記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證的單位和個人,其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登記,并處以出讓、轉讓、出租、抵押金總額10%以下的罰款,拒不登記者,收回其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由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負責權屬管理;有關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由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負責權屬管理。第十條出讓可以采取協(xié)議、招標和公開拍賣三種方式。評標委員會對有效標書進行評審,決定中標者,市、縣土地管理部門向中標者發(fā)出中標證明書。第十五條保證金可充抵出讓金。第二十一條出讓期間,受讓人需要改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規(guī)劃建筑要求時,必須事先向出讓方提出申請,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guī)劃部門核準后變更,并重新簽訂合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規(guī)章制度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