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 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八、 其他條件:(一) 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chǎn)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二) 本件動產(chǎn)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九、 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nèi)有關保證人和權利。保證人非經(jīng)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買受人:住址:身份證號:連帶保證人:住址:身份證號:出賣人: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