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局行政復議科上半年工作總結 上半年,我科加大行政復議工作力度,認真貫徹執(zhí)行《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積極落實中、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及時組織參加行政應訴,...
2024-09-30 23:34
【摘要】民宗局行政復議工作報告與民宗局行政督查工作報告匯編 第8頁共8頁 民宗局行政復議工作報告 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縣民宗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扎實推進本單位政...
2024-11-23 02:34
【摘要】行政處秘書個人年終總結與行政復議工作總結2篇匯編 第10頁共10頁 行政處秘書個人年終總結 一、學習方面 雖然這幾年我從事文秘工作積累了一些經(jīng)驗,文字功底也逐步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在...
2024-11-23 02:08
【摘要】全區(qū)兩網(wǎng)建設工作報告(2篇)-自查工作報告與全區(qū)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匯編 第18頁共18頁 全區(qū)兩網(wǎng)建設工作報告(2篇)-自查工作報告 第一篇 一、政府重視,體制健全 區(qū)地處市中...
2024-11-22 01:36
【摘要】法制辦行政程序年自查報告與法制國土建設工作報告匯編 第14頁共14頁 法制辦行政程序年自查報告 (一)動員部署到位。我市政府對“行政程序年”活動高度重視,5月18日省政府召開“行政程...
2024-11-23 01:34
【摘要】加強法制監(jiān)督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陳歡歡法制監(jiān)督?以法律審查的方式,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jiān)督,突出體現(xiàn)在司法監(jiān)督和復議監(jiān)督兩方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需要法制監(jiān)督發(fā)揮作用?行政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管理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事務的最重要的國家權力,由于行政權力具有管理領域廣、自由裁量度大、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等特點,決
2024-10-24 10:59
【摘要】法制民警轉(zhuǎn)正工作總結與法制進村工作總結(多篇范文)匯編 第23頁共23頁 法制民警轉(zhuǎn)正工作總結 本人于XX年畢業(yè)于××大學法學院,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通過社會招考公務員進...
2024-11-23 02:46
【摘要】糧食監(jiān)督工作報告(2篇)-自查工作報告與糧食監(jiān)督行政執(zhí)法工作總結匯編 第7頁共7頁 糧食監(jiān)督工作報告(2篇)-自查工作報告 第一篇 20**年以來,我局在區(qū)委、區(qū)政府領導及省、市糧...
2024-11-23 02:36
【摘要】民宗局行政復議工作報告與民建國稅支部工作總結匯編 第4頁共4頁 民宗局行政復議工作報告 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縣民宗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扎實推進本單位政府...
2024-11-21 22:18
【摘要】 第1頁共3頁 民宗局行政復議工作報告 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縣民宗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 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扎實推進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年來,通過不斷提高信息公開人員素質(zhì),...
2024-09-07 01:25
【摘要】 法制辦行政復議情況匯報 今年以來,我辦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在上級業(yè)務部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務,大力開展行政復議工作,及時化解了各類行政爭...
2024-09-30 23:58
【摘要】 法制民警工作總結2篇 法制民警轉(zhuǎn)正工作總結 本人于xx年畢業(yè)于大學法學院,第一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通過社會招考公務員進入公安隊伍,自去年9月21日開始工作,今年2月中旬進入市局法制處工作,至...
2024-09-30 23:38
【摘要】 第1頁共6頁 關于行政復議工作自查報告 一、政府重視、領導支持,強力推進行政復議工作 在具體工作中,縣法制辦根據(jù)工作實際,不定期主動向分管 縣領導匯報行政復議工作的開展情況,同時,縣政府分...
2024-08-26 16:23
【摘要】農(nóng)業(yè)依法行政情況報告(2篇)-自查工作報告與農(nóng)業(yè)信息工作總結3篇匯編 第10頁共10頁 農(nóng)業(yè)依法行政情況報告(2篇)-自查工作報告 第一篇 20**年我辦在區(qū)委、區(qū)政府的正確領導和...
2024-11-22 03:34
【摘要】法制機構受理行政復議程序 (一)辦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9]第16號);《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通知》(津政發(fā)[1999]55號);《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復議管理辦法》(津國土房法〔2006〕102號) (二)辦事須知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認為區(qū)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區(qū)
2024-09-02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