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余定金退還予乙方。 第七條 若發(fā)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jīng)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jù)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2) 甲方必須在x x x x 年x 月x日前將后記的機器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機器的買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