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致,簽訂本合同。②本合同標準條件;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本合同自2021年12月20日開始實施,至2021年12月20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貳份。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jiān)理工。第六條監(jiān)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yè),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條監(jiān)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提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