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合同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不存在異議。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24月,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1月6日止。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十四個月。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亦不構成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損毀、滅失證明。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B、存入抵押權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辦理變更登記。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時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