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甲乙雙方因家庭瑣事于2020年11月22日產生糾紛,元,協(xié)議簽訂之日全部付清。乙方對甲方的行為表示諒解。案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醫(yī)療費等乙方痊愈后按實結算。本補償已包括了乙方所有損。進行和解或者法院進行調解是指案件起訴到法院之后的事,所謂私了,就是指案件未經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罪,當事人之間私了是無效和違法的。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移送法院作為自訴案件進行處理。李某在工作期間,因為其崗位特殊性需要,一直。2020年4月24日,甲公司與李某達成協(xié)議,甲。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各種款項共計8000元,同時還約定,后李某與物業(y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2020年3月,李某提起勞動仲裁,要。駁回申請人全部仲裁請求。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xié)議存在重大誤解或。爭議仲裁委員會撤銷上述協(xié)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