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30~6:00,不能按時上下班的要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曠工處理,并對其處以20元/次的罰款。當天地測防治水情況,處理一切相關事務,否則對其罰款20元/次。掘計劃做出相應的地質、水文地質預報下發(fā)至各業(yè)務部門。部門及時制訂專項防治措施。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通知有關部門,必須堅決執(zhí)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在確保積水已被放凈后,方可繼續(xù)掘進。妥善保管,未經總工程師同意,任何人不得對外借閱、發(fā)放。損壞、丟失按礦管理制度進行處罰。通過會議進行的業(yè)。務聯(lián)系,應有詳實的紀要。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同確定貫通允許偏差,保證地測人員有足夠的測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