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供設立中外合資經營公司參考,申報時空格部位應填寫,另行打印制作。粗斜體字系提示或備選內容,應在正式文稿中刪除。第一條各股東為設立中外合資經營公司,維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訂本章程。第七條公司為企業(yè)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公司經營范圍的具體表述由登記機關依法核定。失效、被撤銷后作出申請變更登記的決定,并以公司的名義依法提出申請。第十四條股東應確保用于出資的財產、權利不存在第三人請求權。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公司對股東繳納的各期出資,應委托中國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并出具證明,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股東不得對抗或妨礙繼承人行使。第二十六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