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第二條凡出生滿180日以上、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適合旅行的中國公民及外國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qū)ζ渚哂斜kU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險人按意外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本保險合同終止。外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自保險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期。第六條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和保險費收費標準見附表一和附表二。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nèi)通知保險人。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支出醫(yī)療費用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