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一章入坑安全守則。山井下作業(yè)的不得錄用于井下作業(yè)。半年以上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及在專人帶領下進坑。罩,按工種要求攜帶照明燈具。并鎖定,其余人員方準進、出罐籠;拿穩(wěn);身體及所帶物品不準伸出罐外;作資格證,方可獨立操作。B、撬毛前必須查清浮石的大小、高度、位置、方向以及對。C、撬毛人員必須配有專用撬毛工具;D、在傾斜巷道撬毛時應站立上方一側(cè);F、撬毛高度不大于3米,3米以上應采取措施;J、撬毛人員應經(jīng)過一定的安全訓練的技術培訓。②手舉撬毛桿夠不著的地方不準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