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和合同履行的代表。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數(shù)計算的承包天數(shù)。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