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第一條為了減少××縣農村信用社資產損失,防范首先風險,關金融法律、法規(guī)及遼寧省農村信用聯(lián)社相關制度,特制定本細則。外應收未收利息和待處理抵債資產的管理和處置等。晰、責任清楚”的原則,力求做到“事前防范為主、事后懲戒為輔”,以達到切實加強不良資產管理、有效化解資產風險的目的。審批責任人、領導責任人。相應業(yè)務管理權力的人員。大風險隱患及時發(fā)現(xiàn)、報告、采取應對措施負責;資料不全、遺失或毀損負責;或引起訴訟時效、執(zhí)行時效爭議及損失擴大負責;材料存在嚴重缺陷負責;否輸完備,重要權利憑證是否取得并按規(guī)定收存信用社負責;資產管理經辦責任人、咨詢專家等提供的最新消息和補充意見負責;息獨立作出的結論負責;門對責任問題進行調查認定后,出具責任認定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紀、違法行為在認定責任基礎上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按規(guī)。處罰工作,并報縣聯(lián)社稽核部門審定。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