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為充分保障您的權益,請您仔細閱讀條款。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陽光人壽附加財富賬戶年金保險(萬能型)合同”。合同構成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請,經(jīng)我們同意而訂立。合同后始為有效。合同生效本附加合同與主合同同時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與主合同相同。猶豫期自您簽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您可以提出解除本。給付身故保險金,給付后個人賬戶價值為零,本附加合同效力終止。生變更,則以變更后的滿期日為準。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本公司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jīng)過被保險人同意。受益人喪失受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