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簡介】
____________此 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年__月__日附:答辯狀副本____份。其它證明文件___份。注:答辯理由應陳述起訴書中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等問題,并列舉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離婚案件答辯狀9答辯人: XXX因原告起訴離婚一案,答辯如下:原告 1977 年跟隨父母下放到 XX 農村時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我們戀愛到第二年時, 1979 年國家落實回城政策,原告全家遷回 XX ,同年底原告到 XX 縣去接我回 XX ,如果說我們當時沒有感情基礎,原告回 XX 后完全可以斷絕來往,而原告再回農村來找我,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感情很深,因此原告說婚前感情基礎較差不是事實。和原告結婚以后雙方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處融洽,夫妻感情很好。原告所稱婚后未能培育起新的感情,不是事實。只是最近這一兩年,由于原告有婚外異性交往雙方才發(fā)生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原告能端正生活態(tài)度,珍惜昔日夫妻感情,增進夫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夫妻感情是能夠恢復的,我有信心等待原告回心轉意。綜上所述,我堅決不同意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答辯人: XXX20xx年xx月xx日第三篇:離婚案件答辯狀離婚案件答辯狀離婚案件答辯狀1答辯人: XXX ,男, XXXX 年 X 月 X 日生,漢族,省市人,現住 XX 市 XX 路 X 號 X 單元 XX 室。答辯人因 XXX 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是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吵架不是沒有,但一沒有經常吵,二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XXX 人民法院答辯人: XXX年 月 日離婚案件答辯狀2答辯人: XXX因原告起訴離婚一案,答辯如下:原告 1977 年跟隨父母下放到 XX 農村時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我們戀愛到第二年時, 1979 年國家落實回城政策,原告全家遷回 XX ,同年底原告到 XX 縣去接我回 XX ,如果說我們當時沒有感情基礎,原告回 XX 后完全可以斷絕來往,而原告再回農村來找我,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感情很深,因此原告說婚前感情基礎較差不是事實。和原告結婚以后雙方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處融洽,夫妻感情很好。原告所稱婚后未能培育起新的感情,不是事實。只是最近這一兩年,由于原告有婚外異性交往雙方才發(fā)生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原告能端正生活態(tài)度,珍惜昔日夫妻感情,增進夫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夫妻感情是能夠恢復的,我有信心等待原告回心轉意。綜上所述,我堅決不同意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答辯人: XXX20xx年xx月xx日離婚案件答辯狀3答辯狀是被告對原告起訴狀的回答和辯論,因此答辯狀應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理由進行辯論,對事實有出入的,予以糾正、反駁,被告一方首先應明確自己對離婚的態(tài)度,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離婚。若是同意,那么對原告提出的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yǎng)的要求是否贊同,如果不贊同,自己的意見是什么;若是不同意離婚,要將理由寫清楚,該理由應落實到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因為法院判決離婚與否是以雙方感情破裂為唯一標準,因此被告在答辯狀中應將此作為重點,并應舉例說明,以事實服人。如果有證人,那最好,把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住址等寫清楚,以便法院調查核實。另外,不同意離婚的被告,在寫答辯狀時,應注意文字的表達,既然不想離婚,要讓對方感到你對他(她)還有感情,語言應婉轉,留有余地,同時,也應該向對方表示你的誠意,主動提出合好。離婚手續(xù)有幾種?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fā)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離婚案件答辯狀4答辯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郵編,電話。 因____________訴我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辯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郵編,電話。因____________訴我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 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年__月__日附:答辯狀副本____份。其它證明文件___份。注:答辯理由應陳述起訴書中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等問題,并列舉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離婚案件答辯狀5答辯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址______?,F居住于______。聯系電話______。被答辯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址______?,F居住于______。聯系電話______。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F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如下答辯意見:被答辯人的起訴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一、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未達到離婚的程度。(一)雙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礎。雙方系自由戀愛并登記結婚,婚姻基礎較好。這一點被答辯人是認可的(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稱“婚姻開始時,感情尚可”)。雖然結婚后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口角,但夫妻過日子,口角的發(fā)生也是在所難免的。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合”,不能因為生活中一兩句的口角就離婚吧?更何況雙方還育有一子,這是雙方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實見證,怎能說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呢?(二)雙方均系再婚,對婚姻的認識更加深刻,更應好好的珍惜這段感情,維系再次獲得的婚姻。雙方都是經歷過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經歷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當樹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雙方能夠走到一起,就證明雙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辯人堅持離婚,其理由也無非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什么雙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辯人又為何要與答辯人結婚呢?這只不過是被答辯人沒有正當離婚理由的一中托詞。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擔起一個家的責任。雙方應該堅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維系這份感情,更何況雙方還存在著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兒子______。為了孩子,也應恢復正常的夫妻關系。因此,法院不能僅以性格不合就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決雙方離婚。二、雙方離婚不利于兒子的成長。(一)兒子尚小且患病,需雙方的共同照顧與呵護。雙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更何況兒子現在剛滿一周歲,還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嬰兒,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更加需要父母雙方共同的呵護與關愛。反之,嚴重影響女兒的就醫(yī)治療。兒子長大后也會使其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二)一旦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判歸答辯人撫養(yǎng)為宜。在兒子______出生后,被答辯人就對兒子極其冷淡、漠不關心,兒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辯人一人負責,被答辯人未盡到做父親的監(jiān)護職責。如果兒子由其撫養(yǎng)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另外,雙方的兒子______剛滿一周歲,尚未斷奶,更需要母親的照顧與關愛,一旦雙方離婚,從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來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撫養(yǎng)。但男方須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醫(yī)等費用。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同時又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因此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此致北京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離婚案件答辯狀6答辯人:林XX,男,漢族,出生于1978年X月29日,初中文化,農村居民,住四川省大竹縣烏木鎮(zhèn)廣子村14組,身份證號碼:5***29XXX,聯系電話:13112515XXX答辯人林XX針對原告周XX的訴訟請求,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規(guī)定答辯如下:一、答辯人不同意離婚。理由是原告與答辯人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原告XXX在訴狀中稱“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被***懷疑原告有外遇,從不關心、信任妻子,夫妻經常為家庭生活瑣事爭吵